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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给黎明房产、龙泉丽都物管提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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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1 17:22 | |阅读模式

    黎明房产开发的龙泉丽都小区按当初的规划设计早已建成,小区的绿化、喷泉、车位等设施也已经按承诺建好,这充分证明一个企业的诚信和实力,不难看出,黎明公司只要一直做到诚信经营、诚信为本,公司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表示祝贺!由于龙泉丽都物管公司是黎明房产下属的二级公司,在此也想提出一点建议,望其参考:

一、在2006年元旦龙泉丽都开盘时,公司承诺的物管费每个平方2角,然而现在收到了每个平方4角,在当初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应该征求各住户的意见,即使涨也不应该突然猛涨到4角,现在在巴城物管费收取中算是比较高的;

二、现在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如果物管公司在收取物管费时对业主委员会成员采取少收或不收,让其帮助“说话”的话,大家将采取相关措施申诉公司的卑劣行径;

三、公司应该在对不影响工作运转的情况下,尽量对保洁、保安等相关人员“减员”,业主委员会定期对公司人员的工作量进行权衡,因为他们的工资就来源住户的物管费,少一个人就可以减少每个家庭的经济负担;

四、在去年开始收取物管费时,整个小区还有一些购房户没住进去,很多服务没享受到,在没住进去前,即使交物管费也不应该全交,可以收取一半;

五、小区有车的住户,停车每月还要交60元的停车费,这个费值得研讨,要么降低标准,要么免收,在小区购了房子,车位是小区的资源,应该免费享受!不然,小区什么资源都采取收费的话,就失去了原本的初衷。

六、物管公司不同其他公司,有一定的特殊性,允许公司有利润空间,但不应该准求利润最大化,因为缴纳物管费的住户始终是一个定数,不像其他公司,客户可以来源全国甚至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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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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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1 18:57 |

这些个问题是所有小区的普遍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8-7-21 20:47 |

    

          很有操作性!

 楼主| 发表于 2008-7-21 22:10 |

服务为本应该是企业不变的宗旨!

发表于 2008-7-21 22:53 |
   有人给企业提建议,这个企业就有希望!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08:44 |

  

       乐于接受意见的企业,就很有希望!

发表于 2008-7-22 09:30 |

我觉得楼主提的有道理。我家厕所漏水,给物管提了一月了,直到今天,还没结果,物管居然说不该他们管

发表于 2008-7-22 11:35 |
不知道我把摩托车停在门口的空坝子上收费不?

发表于 2008-7-22 17:02 |

    停车费,一般地说,应当属于车位土地使用费,既不是收的财物保管费,更不是保险公司收的财产保险费;所以,不承担保管义务和财产保险责任.这要看停车费的收据上是怎么样进行文字约定的.

    如果有承担了看护保管责任的文字约定,不收停车费也要承担看守保管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17:07 |
  8楼朋友你好!看到你的回复,很高兴,也为你们业主委员会每个成员为小区的发展和管理付出的辛劳表示感谢!同时,小区所有住户能够充分相信,你们是大家的代表,完全能够履行相应职责,把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研究好、协调好、处理好!的确,你们没有工资,没有特权,是一种免费服务。不过,你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了,物管公司和住户之间的利益问题,应该本着合理、科学、规范的原则,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最大限度降低住户的经济负担!

 楼主| 发表于 2008-7-23 08:32 |
[em02][em05][em04][em06][em01]

发表于 2008-7-23 15:26 |
楼主的意见提的好,业主委员会能诚恳接受意见并及时给予处理跟好

发表于 2008-7-23 22:41 |
  我也觉得有点不合理、停车每月还要单独收30一60元、如不交停车费、车就会被盗、等于物业管理就是偷车者、交了停车费后就安然无样

发表于 2008-7-24 09:40 |

你既然买得起车,就应该交得起停车费

 楼主| 发表于 2008-7-24 08:41 |
[em05]

发表于 2008-7-24 17:34 |

物管是为小区居民服务的,不能只顾收钱不做事哟。且物管收费也是规定的吧,不能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吧,应该是由业主们来共同确定的哟。

 楼主| 发表于 2008-7-24 15:51 |
   16楼的,你这种说法太欠妥了!交什么费都要讲合理合情。

发表于 2008-7-25 07:10 |
      我认为10楼和20楼的朋友说的有道理,不仅应该收停车费,而且停车费的性质是场地使用费,而不是收的财物保管费,也不是保险公司收的财产保险费;所以,不应该承担保管义务和财产保险责任.这些应该按照<合同法>进行约定.

如果有文字约定承担了看护保管责任的,不收停车费也要承担看守保管责任.

     但是,收的停车费应该用于停车场地的管理,比如停车区画线,安装减速线,设置道路安全警示标牌等.


发表于 2008-7-25 08:38 |
该与业主委员会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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