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的楼盘伤不起哦。且住且伤心。
新都的相关单位更伤不起,皮球是且踢且高明。
保利198丁香郡业主,打算入住,2014年5月18日去物管租车位,表示2000多个车位,目前没卖,只长租100个,其他不包月,只临停哈。当然临停费用,每个下来,翻3倍,住不起啊
没法只能维权,网上搜索资料
找到下面政府文件:
政府令第131号 《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计费方式) 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采取临时停放和包月停放两种计费方式。临时停放实行计时或计次收费,包月停放按月收费。 居民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
第十九条(违反备案及收费服务规定的责任) 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无备案手续的; (二)对不得收费的车辆收费的; (三)居民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拒办包月停车的。
有了文件法规,该找主管单位了,拨打12358,高大上的电话,各大媒体报道,价格违法拨打12358.按照语音提示转到新都区物价局,一位同志接电话了,大家讨论了一下上述文件,对方了解了下丁香郡停车情况,表示需要核实,留下我的联系方式,挂电话待回音。下午物价局同志回电话了,一开始表示了解物业,物业还是解释只租100个,其他临停。本人指出第十九条文件,希望物价局能出面指导对方改正违规问题,物价局同志表示无能为力,同时开始踢皮球了哦,建议俺去找下建设局,建设局下面有专管物业的部门。
回头过来,当天,我也通道区政府热线-获得了建设局电话-获得了物业管理科的电话,这个科的同志接电话一听这个问题,直接表明不归他们管,让我们找物价局。我表示电话有录音后,对方态度立马转变,表示分管保利198片区的同志不在,留下联系方式,回头联系我,时至今日无回音,估计也不会回了。
回头一想,也对,相关局都比较忙,最近忙着走群众路线,估计会议不少。这种得罪人又没好处的事情,谁爱管,踢皮球吧
作为一个普通市民,也无法,相关法律法规也找到了,政府主管单位不出面,谁有能拿物管咋样?毕竟媒体经常教育市民们要合理合法维权。
同时我也在香城网的区长信箱进行了投诉,想看看两大局的精彩回复
我只能发此贴,看看此皮球,两大部门打算提个几年。
[p=229, null, left][size=229px]131[p=229, null, left][size=229px]号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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