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00|评论: 12

[群众呼声] 刘汉涉黑获刑十五年;故意杀人判死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24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3日,审判长清朗洪亮的宣读声回荡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

  “被告人刘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至此,刘汉、刘维等3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完成一审法律程序。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判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组数字记录下此案的非比寻常:历经近1年的侦办,多达800余册的罪证材料,历时17天的庭审,20名证人的当庭陈述,20项起诉罪名和数十起违法犯罪事实,27位公诉人与刘汉等36名被告人及49位辩护人的激烈交锋……

  7个审判法庭同时开庭审理

  由于本案涉案人数多,指控的犯罪事实复杂、罪名较多,为依法查清案件事实,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庭审效率,公诉机关对本案分为刘汉等10人案、刘维等7人案、曾建军等5人案、陈力铭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旷晓燕等3人案、刘学军等3人案共7案起诉。咸宁中院分别在咸宁中院及咸安、通山、赤壁、嘉鱼4个基层法院的7个审判法庭同时公开开庭审理。

  —指控刘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多起严重犯罪。

  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上,首先由公诉人耗时1个小时20分钟,宣读厚达37页、近2万字的起诉书,对刘汉等被告人涉嫌的多起严重犯罪事实进行指控:

  “被告人刘汉,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四川省商会原副会长,曾任九届四川省政协委员、十届、十一届四川省政协常委。”公诉人指控,自1997年起,刘汉、孙某某在四川省绵阳市注册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龙集团”),并以汉龙集团及其他经济实体为依托,伙同刘维先后网罗了被告人唐先兵、仇德峰、刘小平、缪军等人,逐步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起诉书指控,自1993年以来,该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5起,致7人死亡、2人受伤;实施非法拘禁一起,致1人死亡。其中被告人刘汉、另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指挥、组织、策划了故意杀害王永成和史俊泉(犯罪中止)等犯罪行为;被告人刘维直接组织、指挥了杀害周政、陈富伟等人。

  公诉人指出,上述多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刘汉、孙某某、刘维等人的包庇下,或逃脱惩处,或重罪轻判,或长期无法到案,以致多年来案件悬而未决。

  刘汉否认指控

  在刘汉等10人案法庭调查中,多数被告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而刘汉、刘小平等被告人否认指控。

  “这人我不认识”“这件事我不知道”“这是其他人干的,后来才有人告诉我”“这都与我无关”……这些否认指控的话,被刘汉经常挂在嘴边。

  对多起命案的举证质证,刘汉对指控及相关证据依然否认。对熊伟被害案,他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别人”;对周政被害案,他表示“和我无关,事前不知道这个事,事后也不知道这个事”;对于陈富伟等3人被害案,他表示“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我是在事情发生以后在报纸上看到过,我怀疑是刘维干的,我询问过刘维,他否认了。”

  这与此前多数被告人的当庭陈述不符,甚至相互矛盾。旁听席上传来一阵低语声,人们感到有些意外。

  在刘维等7人案庭审中,刘维曾对起诉书中对他的大部分指控内容予以否认,反复表示他与其他30多名被告很多都不认识,或者认识但无法指挥他们,不可能存在组织黑社会的情况。此外,刘维及其辩护人还对部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表示质疑,向法庭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孙某某出庭做污点证人

  刘汉、刘维和孙某某三人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前两人分别在庭上受审,孙某某是另案犯罪嫌疑人。

  法庭上,公诉人当庭宣读孙某某证言:我把此事(“大叫花”王永成扬言要炸汉龙公司)向刘汉汇报了,我还跟刘汉讲了“大叫花”是操社会的,手下有很多兄弟,刘汉听了以后非常生气,让我不要怕,找几个人把“大叫花”做掉,让他以后不再找公司的麻烦。

  孙某某的多份证言被公诉人当庭宣读,以指证刘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害王永成犯罪。对于刘汉来说,前罪一旦成立,他将对组织所犯的故意杀人等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后罪是全案中唯一指控他直接指使杀人的案件,如果罪名成立,他也将面临最严厉的刑罚。

  “我强烈要求法庭让孙某某出庭,与我当面对质,很多事情就清楚了。”在4月3日的庭审上,被告人刘汉突然提出这一要求。刘汉及辩护人对孙某某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表示质疑。

  孙某某能否出庭作证,成为本案的关键。

  经法庭查明,孙某某身患疾病正住院治疗,不便出庭。但刘汉及辩护人仍然坚持认为孙某某必须出庭。公诉人也认为,如果孙某某本人能出庭,将有利于查明事实。最终,根据孙某某的身体状况,经多方协调,孙某某确定能出庭作证。

  “请法警带另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到庭。”4月12日8时36分,审判长话音刚落,全场鸦雀无声。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中年男子由法警带入法庭。他面色蜡黄、不住咳嗽,看起来十分虚弱。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被告人刘汉及其辩护人,都等待着他的出现。

  当庭证言,刘汉遭沉重一击

  法庭调查焦点集中在刘汉涉嫌授意、指使杀害王永成一案上。此前,刘汉及辩护人一直辩称,该案是孙某某指使他人所为,与刘汉无关。

  孙某某说,杀害王永成的起因是汉龙集团一名员工与人发生冲突,打伤了王永成的小弟。王永成扬言要炸掉汉龙集团的保龄球馆、办公室和配给孙某某的车。孙某某向刘汉作了汇报,刘汉指示不要怕,找人把王永成做掉。

  关键证人当庭证言,对刘汉是沉重一击—

  孙某某清楚地指明了刘汉下达“做掉”指示的具体时间、地点。他还证实,事发后,在刘汉授意下,他安排实施杀人的被告人孙华君、唐先兵、缪军等人去深圳,到刘汉的朋友范某某处躲藏,并分别给予了这些人奖励。

  孙某某当庭回忆的一些细节也与其他证言、证据相印证。例如,缪军在案发后躲藏期间碰见刘汉,刘汉拥抱了缪军,嘱咐他“注意安全”。孙某某说,刘汉的这个举动令他印象比较深,“刘汉从来没有拥抱过谁。那种动作,我感觉对"汉哥"来说,比给几十万元更隆重。比如我们做生意赚了10个亿,他也没有拥抱过我。”

  刘汉向孙某某发问:“我跟你说叫你去教育他,还是我跟你说叫他们去教育他?”孙某某回答:“你说叫我去把他做掉。”

  正是这一问话,刘汉露出了马脚。公诉人明确指出:“这足以证实,刘汉已经承认孙某某向他汇报过王永成准备炸汉龙,而且对孙某某作了明确指示。”

  对刘汉一系列发问,孙某某均做了明确回答。刘汉多次语塞,手中拿着一大沓儿提问材料却不知从何问起,只好深深叹气。出人意料的是,此时孙某某突然安慰刘汉:“汉哥,我觉得(你要)选择面对。”

  刘汉默然不语。这是两人在庭上的最后一句话。刘汉被带出法庭的那一刻,还在庭上的孙某某转过头,看了一眼刘汉,低头抹去夺眶而出的泪水。或许,这是跟随了刘汉17年的他,看到“汉哥”的最后一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4-5-24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5-2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2.jpg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24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连刘汉这样罪大极恶之徒都不枪毙
而只判15年的话
简直令人无语
本帖最后由 山水如画 于 2014-5-24 16:35 编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24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山水如画 于 2014-5-24 16:36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4-5-24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汉犯黑社会组织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省略号后面刘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2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pha∫ 发表于 2014-5-24 16: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刘汉犯黑社会组织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省略号后面刘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会忠娃儿
你转个新闻一不写转
二老起半截都跑
要愚弄你老辈子我是不是?
晚辈愚弄长辈那可是欺师灭祖的重罪哦
轻则打烂你的屁眼儿
重则把你娃儿绑起沉猪笼笼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2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又马上把标题修改了抓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5-2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庭激辩

  能否认定 刘汉、刘维是首犯?

  刘汉辩护人:指控的12个罪名19起犯罪事实,这些犯罪行为都并非刘汉实施,他既未指使也没有参与。如果说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可能是两个:一个是以孙某某为首的隐藏在汉龙集团内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个是以刘维为首的活动在广汉一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汉和刘维是亲兄弟,刘汉和孙某某在汉龙集团“搭班子”。这两个涉黑组织利用了刘汉的名声而已。刘汉是“被组织”,并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

  公诉人:刘汉的客观行为足以证实其是涉黑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刘汉如果作为一个正当、合法的企业家,需要刘维提供枪支,由组织成员带枪保护吗?当被害人王永成只是扬言要炸汉龙集团保龄球馆时,刘汉不选择报警,而是指使杀害王永成,这难道不是涉黑组织的组织特征和暴力性特征吗?唐先兵、缪军等人为维护该组织利益持刀杀害他人后,刘汉等给予赞赏、资助并安排藏匿,这难道是对企业员工进行管理的正当做法吗?

  公诉人:刘汉不仅是组织者、领导者,而且在该组织及运行、活动中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并直接组织、策划、指挥故意杀害王永成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尽管该组织在具体的犯罪中分中有合、合中有分,但是整个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是紧紧围绕着刘汉、刘维、孙某某三个人展开的。刘汉是其中关键的纽带,把整个组织紧密链接在了一起。

  是兄弟亲情

  还是犯罪组织关系?

  刘汉自辩:刘维的事与我毫无关系,他做过的事我不知道。没有伙同他人犯过任何罪。

  刘汉辩护人:刘汉和刘维一年仅见几次面,刘维的活动他清楚吗?刘维派人保护刘汉,有的是公开保护,有的是暗中保护。刘汉让刘维走正道,合法经营。这都是亲兄弟之间的亲情。

  公诉人:在组织中,刘汉负责决策、管理、指挥,更多体现在经济上、社会关系上的组织与发展作用,而刘维则是发挥武力保障与推进作用。他们在兄弟情谊之外,还有共同犯罪中“上令下从”的关系。两人在发展方向、地域上互为补充、互为支持,在组织活动中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该组织成员多人均证实,“孙某某、刘维平时都听刘汉的,刘汉就是他们的"哥佬倌"。”刘汉对整个组织的发展壮大及协调、运转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对组织成员有绝对控制力,在组织的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中,指挥实施或事后提供支持,足以认定系组织者、领导者,应对全部组织犯罪承担责任。据新华社

 楼主| 发表于 2014-5-24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判长是一个罪一个罪的判,先赶轻的判在前,判一个罪后说了很多的陈述词(这些陈述词用省略号省略了)才判第二宗罪。这是审判长整出的误会。

 楼主| 发表于 2014-5-24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新闻频道是某个人的频道吗?谁都清楚这不是原创。还需画蛇添足么?“审判长清朗洪亮的宣读声回荡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 那是湖北在审判,我是四川人,我在湖北工作?还来蓬安论坛发帖么? 本帖最后由 pha∫ 于 2014-5-24 16:57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4-5-24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要写一句来源:网络。就添上。

发表于 2014-5-24 17: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情都有报应,但有好坏之分而已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