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在派出所户籍室更改了个人姓名,在咨询我的个人档案如何处理的时候遇到了困难。在网上搜了一下,说要在档案管理部门填申请改名的表,领导要批准,单位盖章,然后装入个人档案里,并一起装入更改姓名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我的个人档案保管在我所在的国有企业,单位的没有遇到我这种情况,也不太知道如何处理,单位也没有网上说的那个申请改名的审批表格。有的人说复印个户口簿有曾用名的一页放在档案里就行了,有的说要放公证书,有的说放入派出所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
我申请改名的时候派出所是给了我一个申请改名的审批表格的,在居委会和街道办审批,派出所所长审批,而且要有我声明承担改名前后一切责任的声明书,声明书还必须做公正,就是公正过的声明书。但这个审批表格在各个部门盖了章后就被派出所户籍室收回去了,我手上连这个申请改名的表格的复印件都没有,如何填到个人档案里?派出所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我之前找过派出所,派出所说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那一页就是证明,他们没有必要再出别的证明。如果只复印一个户口簿的复印件装档案,这个好像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档案里怎么能放一个复印件。户籍证明到是有鲜章的,但如果档案里放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是有30天的有效期的,这个也不妥。还有公证书,公证书有两种,一个就是我之前说的那个我个人声明的公证书(公正过的声明书),这个和那个在派出所申请改名时领的审批表是更改姓名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材料;另一个是曾用名的公证书,这个曾用名的公正书上只有一句话“甲,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曾用名为乙。”这个曾用名公证书是成功改名之后才能做的曾用名公正。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如何处理更改姓名后的个人档案了,需要在我的个人档案里添加的到底是哪些东西。我国关于个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有明确说明:“个人在申请改名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材料应及时装入个人档案”,但我在派出所领的申请改名的审批表格已经被派出所收回了。公证书有两种,到底是哪个放在档案里,还是都放? 还有派出所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这个证明是什么格式的,派出所之前没给开,我拿什么放在档案里? 户口簿和户籍证明虽然有曾用名这一项,但档案里放户口簿的复印件和户籍证明都不妥。我该怎么办?
请问这个关于个人更改姓名后,个人档案如何处理的问题,到底该咨询哪个部门?档案局还是人社局、人事局? @绵阳网络发言人 @绵阳人社局 @绵阳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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