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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桂博豪庭违规加盖,欺诈消费者,工商局和建委的进来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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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于2012年10月在四川化企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四川省南部县桂博园的房地产项目"桂博豪庭"9号楼购买了一套住房,并签订了网签合同。
        合同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交付业主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2.该商品房躲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混合,建筑层数为:23层,其中地上21层,地下2层。
      时至今日(2014年6月3日),该开发商不但未能如期交付合格的房屋给业主,还发现了如下2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1.在购房时,在房管局平台上签订的网签合同上,明确标明该9号楼建筑层数为23层,其中地上为21层,地下2层;但该楼盘9号楼实际建设层数为地上26层,地下2层。该开发商从未电话或书面通知所有业主规划变更情况,擅自变更规划建设,另在目前南部县房管局网签合同系统上,任然标注为地上21层。变更是否在建委报规报建无从得知,也未书面通知所有业主,这是对所有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更是对所有业主生命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
     2.部分业主急于装修新居,先行到该楼盘接受尚未完工的房屋,该楼盘工作人员霸道的要求业主签订所谓的《收楼通知书》。该通知书已经由工作人员先行填写了收房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下午3时。该楼盘这样的霸王条款实为逃避《购房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条款:即延期交房须支付业主所缴纳房款数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也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侵权行为。
        以上两点均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下面将向大家展示一下部分证据的图片。
购房合同.jpg 收房通知书.jpg 有同等遭遇的业主请加群21768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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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3 13:19
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3 13:53
支持法办开发商!赔偿业主违约金

发表于 2014-6-3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顶起来 谁给他们那么大权利自行修改。驾驭政府政策律法之上。这么张狂的行为是谁给的?

发表于 2014-6-3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公司难道信誉。。。

发表于 2014-6-3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其中一个业主,和楼主同样的遭遇,我只想说“桂博豪庭”让我认识到了南部开发商的黑暗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无能        好后悔在南部买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3 16:10
胆子大的日龙日虎,胆子小的只能日个抱鸡母,你懂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6-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加楼层,定有文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3 16:30
跟海天云鼎一样撒,多修的楼层拆除,该罚款的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3 16:54
关键是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规,某些部门却成了哑巴不说话,这里面必有猫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3 16:54
关键是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规,某些部门却成了哑巴不说话,这里面必有猫腻!

发表于 2014-6-3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你接房的时候,物管那里也不是那么顺利的哟,有些费用是很不回来的!

发表于 2014-6-3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个字;"官商勾结"你懂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3 22:17
这该不是我们房管局的责任哇!

发表于 2014-6-5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严厉打击这样的行为

发表于 2014-6-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个杂种同意加盖的??
发表于 2014-6-5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局管不到,该建设局管的事情,南部的楼盘是不是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哟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号称南部位置最好的楼盘不过是一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骗人公司,上河城旁边的违纪项目也是同一开发商,可以看出该公司根本不把国家相关法规放在眼里,又疑问南部县相关的政府监督部门是在掩耳盗铃吗?离县政府机关单位那么近,各位所谓的父母官可能还经常在桂博园转路,难道就没看见眼皮下的违法事实?天天学习群众路线就是这么学习的?报告丰满,做事就骨干?刚刚看见刘光辉的通告,说明政府的领导还是晓得处理那些违法乱纪的败类,再次号召桂博豪庭的广大业主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一起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小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现在的整风运动正是维权的大好时机!

发表于 2014-6-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打击官商勾结鱼肉百姓的人和事!
    刚刚看见刘光辉的通告,说明政府的领导还是晓得处理那些违法乱纪的败类。 在桂博豪庭购房前还要签订约定书,交押金,如不购买,不得退还押金,这个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建议有关部门严查严办,保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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