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被占8年,恶霸逍遥法外,我母亲含冤而死!】
我母亲彭加英,女,汉族,原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杨学武同志妻子,1950年3月10日出生,现年62岁,文化程度:小学一年级,现居住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第一农贸市场老环巷51号。
我父亲杨学武同志,男,苗族,文化程度:初中,1940年5月27日出生于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1958年入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分配到铁道兵铁一师1团一营五连,任副指导员,部队番号:中国人民解放军89301部队;1979年支援三线建设带着家人来到四川攀枝花,曾任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在工作中屡获国家省市表彰,1994年因劳成疾病故,享年54岁。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父亲杨学武同志病故后,当时区镇两级政府考虑到一家三口的生存问题,允许我们自筹资金购买了一个门面自食其力,给大姐解决了一个工作减轻生存负担(后下岗),每月给我提供生活费(50元/月)助我完成学业。
可是2007年8月的一天,恶霸郑成召、龙远珍等家族成员找到我们,说如今政府又修建商品屋了,我们这些以前被征地后自愿放弃没有修建门面的村民又可以集资修建了,你家现在的门面是我家当年不要的,有监察局的调查文件,现在政府要调查事实过程,请你为我家作证,我们全村的村民凡是当年自愿放弃的和没有私下把名额转卖他人的村民,这次都有机会修建;于是我们去到政府,说明了情况,没过多久,恶霸郑成召、龙远珍也缴纳了新建商屋门面的首付款,缴款银行是攀枝花市仁和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2007年底突然有一天,恶霸郑成召、龙远珍一家跑来找我们说:现任政府的工作人员说,你家的门面不是政府当年为生活问题解决给你的,叫你们把门面退给我家,至于怎么退,私下协商,政府不参与。随后以锁门、上门滋事等非法手段想强行占有我赖以生存了13年的房产门面,我们多次报警有报警记录,公安机关调查多次也称管不了,称需要政府出面解决;我们向当时在任的政府领导出示所有购房合同发票及证据说明情况,但他们也不解决还变着方的暗示要我们私了,并在调解会上说法院是不会立案的。
2008年初起我们陆续到法院起诉被告递交起诉书,但仁和区法院以各种理由拒绝不敢给我们立案,恶霸一家看此情况更是嚣张,掐断我生活用电,更换电表户主至今,并找开锁人员更换我门锁并开设麻将馆营业,我们报警警察不敢管也不给当天的报警记录,于是我们开始了长达4年之久的网上信访(2008年至2010年)。
2011年4月18日我们只剩10斤米半斤油,由于我们以死相拼及媒体关注,仁和区法院被迫给予立案,本应于2011年6月22日上午在仁和区法院开庭审理的物权侵权案件,通过我们多方打听得知法院会枉法,于是我们向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异地审判,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取我们的全部相关材料和证据后,于2011年8月指定东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于2012年3月26日下午15点—18点在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上我们出示了所有盖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法律有效公章的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及相关材料说明,庭审人员皆一一记录在案,被告说“之所以强占原告房产,是因为自己2007年应该享有的权益被政府剥夺”,法官告诉被告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并追问被告“是否追加仁和镇政府为第三被告”,恶霸一家当庭表示放弃。
2012年9月,6个月过去了,我们咨询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委员会案情结果,他们说国庆节之前可以宣判也不需要报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于是我们继续等待;10月国庆节过后,我们继续咨询中院的情况,据说我们的案例属全国首例,被告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会下来检查工作,届时会把我们的案例报请高院领导审查给予审判意见。现在十八大结束快12月了,最高人民法院到四川检查工作的相关新闻也早已报道,可我们再次咨询中院情况之时没有任何答案。
自十八大胜利闭幕以后,中央出台一系列“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政策”,从2012年12月10日开始,区镇两级政府相关部门与我们沟通了解情况,并说2013年元旦过后就会处理好此事,叫我们安心过元旦。2013年1月8日上午通知我们去仁和镇政府调查情况,由攀枝花市仁和区群工局、信访局、司法局、政法委组成调解委员会处理我们的案件,被告母子要求“他们只要2007年政府没有分配给他们的集资建房权益,我们军属一家购买的房产与他们无关”;而我们在调解会上提出的司法诉求:排除合法权益妨害收回房子,依法要求被告赔偿6年来近7万元的房租损失,各相关部门都一一记录在案,说上报领导后会尽快处理”。
2013年1月8日下午我母亲腿脚浮肿需要住院,仁和镇政府王书记、人大余主席和财务人员送来2000元慰问金以解决住院问题并看望了我母亲;我于9日上午送我母亲到医院住院,办完手续后,我又到政府说明情况:请各部门尽快解决我们被拖了6年的案件,直到2013年1月17日我母亲病重去世,案件仍无结果!
2013年1月17日上午我母亲去世当天,仁和镇政府派人到我家里安抚我们,并告知正在与法院配合积极处理我们的案件,叫我们放心,很快就会结案了。由于料理母亲后事我只能在家,期间多次电话询问案件处理情况,他们都说已经通知法院依法判决,叫我们等消息;可2013年3月8日我母亲安葬完毕之后,我又追问案件的事情,他们却开始找各种理由搪塞我们:一会说区上领导还没决定如何处理,一会又说我们政府很忙最近拆迁很多,一会有说这事已经不归我们处理了,现在镇长又委派其他人处理了..等等。截止2013年4月18日,恶霸依然占着我们的门面继续出租收取租金,恶霸儿子纠结黑恶势力赌博成性一个晚上可以输掉十几万,因为缺钱就是故意占取我们房子收取赌资,而2012年3月26日就已经开庭审理完毕的民事诉讼至今也未结案,中央三令五申禁止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改变工作作风等政策,在我们这个山高皇帝远的城市,为什么不起作用??
我母亲与我父亲在部队结婚,跟随父亲几十年,忠诚的革命家属,她怎么也想不通:这个世界如此残酷,她苦等6年就想要个说法、一个公正结果,可到死也没能看见光明!我从30岁为家里遭受的冤屈申诉信访,被迫放弃工作、放弃婚姻问题、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在医院昼夜看护母亲,白天还要跑个部门请求解决,过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生活,如今7年过去,我失去了母亲、失去了亲人、耽误了年华,而恶霸继续逍遥法外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作为官员却可以步步高升依然衣食无忧,我们的中国梦还未实现就已经破碎了。
遵纪守法,最后却是家破人亡!作为一个革命军人之子我想问:中央利国利民的政策乃至十八大会议精神,就这样明目张胆的被阻隔在基层吗?那些一手遮天、祸害百姓的干部和恶霸,真主宰了中国的未来吗?
截止2014年6月7日我们房产还是被恶霸抢占,有关部门你们什么时候密切联系群众到我们这一家?? 你们何时解决此事?你们还把我们80平米的政府家属楼房子都卖给谁了?分配给谁了?你们就这么猖狂吗?
案件号:(2011)攀东民初字第3779号案件(原案件号仁和民初字第498号),指定管辖决定书编号:(2011)攀民立字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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