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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的人独生子女费怎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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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领导们好:

    我是一个在外漂了十年之久的旺苍人,自从离开旺苍那一年起就没有领过独生子女费,也不知去哪领这个费用,以前在工厂上班时都是工厂代发的,现在不上班了,也不好意思再去那里问.这个费用好象是政府补贴的,不是工厂发给我们的,至到孩子年满十二岁以后,不再补给这笔费用,情况是这样的吧?

     那我们这十年间都没有领过这笔费用,我们现在要去哪里领这个独生子女费呢?

       望知情人给予盼回复。

       谢谢!

                                                                                        一个在外漂流的旺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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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望知情认识跟贴回复哦!

发表于 2008-10-11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以上,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是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其他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是农村居民的,由乡镇、村发给,或采取其他形式奖励;是城镇无业居民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是城市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

如果在离婚前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则仍然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发表于 2008-10-11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没有人知道是杂回事!我去BAIDU瞅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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