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七一“全国舞龙展演暨第十二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舞龙评奖” 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5-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
为隆重庆祝“七一”党的生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挖掘我国各民族舞龙文化资源,以独特的民族龙舞表演形式,展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前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舞龙展演暨第十二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舞龙评奖活动”拟于2014年6月27日—28日在苏州市姑苏区举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1、全国舞龙展演暨第十二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舞龙评奖活动开幕式及踩街表演;
2、 全国舞龙展演暨第十二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舞龙评奖活动。
二、参赛要求:
1、每省推荐一支队伍参加山花奖评比;
2、请各省推荐本地区、本民族有代表性的队伍参赛。各队伍总人数不超过35人(其中领队2人,编导1人,上场演员不少于32人);
3、参赛人员的服装、服饰和道具整体协调统一,内容健康向上;
4、表演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三、参赛程序:
1、初评阶段:各报名参赛队伍将节目光盘、文字介绍和照片资料寄至中国民协组联部,经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选拔14-16支队伍参加现场表演和山花奖评比;
2、现场比赛阶段:由中国文联、中国民协按照现场抽签次序进行比赛。
四、参赛费用:
本次评奖活动与以往相同,参赛队伍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包括演职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道具托运费、劳务补贴(每人每天50元﹙含在途﹚)。
五、报名要求:
请于5月31日前将推荐节目的光盘、照片、文字资料及经费预算寄至中国民协组联部,组委会将进行参赛资格筛选和经费核实。获参赛资格的队伍,组委会将及时发出邀请。请各省民协积极组织参赛队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1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组联部(100083)
联 系 人:刘慧 王皓如
联系电话、传真:010-59759625
电子邮箱: zhongguominxie@139.com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舞龙) 评奖活动参赛节目推荐表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