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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杂谈] 打击非法组织考试应当完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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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9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钱江晚报》6月19日消息,中央电视台17日播出《高考场上的神秘“考生”》,曝光了一起跨越湖北和河南两省的有组织高考替考案,而在高考前两天,山东省18名大学生打算到河南做高考“枪手”,好在还未动身,就被济南警方抓获。两起事件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
    从两个案件来看,替考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要斩断高考作弊利益链,尽快制定考试法,并对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让替考等考试舞弊入刑,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于屡禁不止的高考作弊行为,惩戒不足是重要诱因,治“乱象”须用重典,想彻底遏止和解决以事业单位考试舞弊为“代表”的考试舞弊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提高违法成本,对于替考案件必须严肃查处,给公众交代,以维系高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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