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了两天没有等到天元那个李姓副总的回电之后,我今后再次给她打电话要求天元公司履行合同,她仍然回答说赔偿方案他们公司还没有定下来,我说合同里不是写好了吗,还要怎么定?她说他们没钱,而且现在也没有考虑给业主赔偿的事.我说你们严重违约,按合同规定,公司违约超过90天的,业主可以退房,我们要求退房行不行?她回答得更干脆,公司已经把钱用光了,退不出钱来.....这算什么回答??跟放屁有什么区别??一点语言没有.难道对于天元公司这种公然耍赖的行为,相关部门就一点办法没有了??这世道还有没有讲理的地方呢?现在到处在强调问责,难道对于这座摆在市委政府眼前的烂摊子,就没有人敢出来问责了吗?强烈抗议相关管理部门这种不作为的无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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