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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ctzb

[组图]汶川地震后第一个遗址公园----青川县东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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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08:51 |
地震重灾区青川赴浙揽游客 地震资源成新卖点
浙江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10-09 22:59:24  
四川广元市青川县旅游局局长沈兴娜表示,新型地震资源的出现,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中新浙江网10月9日电(见习记者汪恩民实习生 方心怡)今天,记者从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五一二汶川地震浙江对口支援的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将以地震资源为新亮点,前来参会招揽游客。

  四川广元市旅游局局长马放之表示,地震给当地带去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对旅游资源影响并不大。“地震震垮了我们的房屋,却震不垮我们的信心。在地震灾难过去之后,我们已经重新启动了旅游市场。在刚刚过去的长假黄金周,赴广元旅游的人次已经大幅度回升。游客仅仅比去年旅游最高峰时期少百分之三十二,所获得的旅游收入仅仅比去年旅游最高峰时期少百分之三十九,这已经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旅游市场的信心,正开始逐渐恢复。目前广元市正在进一步加强对于旅游市场的修复力度。”

  四川广元市青川县旅游局局长沈兴娜表示,新型地震资源的出现,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当地正在逐步恢复生机和活力。青川旅游业破坏程度不均,但核心资源仍在。全世界都在关注灾区,市场的前景非常广阔。在浙江政府的大力援助下,青川县于昨日完成了四川汶川大地震第一个地震遗址保护纪念地——青川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一期建设。”

  马放之称,在这次的旅游交易会中,四川省广元市将以“来了就是支持,游了就是爱心”为宗旨,推出许多感恩优惠政策进行旅游促销。“如对浙江旅游团队免收在当地的道路行驶费用(高速公路除外),对解放军、登记在册志愿者等给予过帮助的人们赠送感恩卡免费游览等,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对援助者的感谢。”

责任编辑:阮明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12:14 |

石板沟堰塞湖是“5.12”汶川大地震形成的仅次于唐家山的第二大堰塞湖,该处是四川旅游北环线的必经之路,震前该村70余户农户安宁而富足地生活在这里,白墙青瓦,流水人家,一派田园美景。“5.12”特大地震致使该村被夷为平地,80户房屋280多人被掩埋于此。

石板沟堰塞湖现场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12:30 |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12:32 |

铁索桥遗址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12:41 |

山崩遗址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12:48 |

石板沟震前照片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12:57 |

青川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配套服务 

发布时间(2008-10-08 15:27) 发布者:唐继宗 


 


 

    青川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还配套建设了板房宾馆、餐饮接待点。在这里,您可以住板房宾馆,品野生鲜鱼,购地道特产,感自然震撼。
    旅游线路:从成都(广元)出发,沿成绵广高速而行,在金子山站下,上金唐旅游通道,可直达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沿途有醒目导视牌提示。

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沿途的农家乐

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沿途的农家乐

在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沿途的农家乐还能品尝味美的农家家常菜

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沿途的农家乐

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沿途的农家乐

沿途农家乐里干净整洁的客房


(栏目编辑:县网管中心 信息来源: 县旅游局 )
 

发表于 2008-10-11 14:44 |

谢谢版主,让我们这些在异乡的游子了解到家乡的变化.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16:26 |

一位网友发来短信----

 “希望版主将他置顶,让更多人了解他,东河口让我想起来就心酸...... ”

发表于 2008-10-13 06:38 |
QUOTE:
以下是引用qctzb在2008-10-11 16:26:00的发言:

一位网友发来短信----

 “希望版主将他置顶,让更多人了解他,东河口让我想起来就心酸...... ”

支持。

感动。

发表于 2008-10-13 12:26 |
用历史告诉未来应该!

发表于 2008-10-13 14:47 |
[em05]

发表于 2008-10-13 16:25 |
永远的记忆

发表于 2008-10-13 16:33 |
永远的记忆

发表于 2008-10-13 16:35 |

支持。

感动。

发表于 2008-10-13 18:56 |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8-10-13 20:16 |
看了后毛骨悚然.

发表于 2008-10-13 20:40 |
真的是触目惊心啊。

发表于 2008-10-14 08:38 |
[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8-10-14 08:56 |
[em17][em17][em17][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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