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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向:国家举报中心发布公告奖励网民举报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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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动向:国家举报中心发布公告奖励网民举报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等行为
(2014-06-22 18:32:46  来源: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

    
关于鼓励网民举报暴恐音视频等违法信息的公告
(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举报中心   )


      为响应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部门开展的铲除网上暴恐音视频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举报中心欢迎并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含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教唆实施暴力恐怖袭击、传授暴恐犯罪技能、煽动民族仇恨、鼓吹分裂主义等违法信息的音视频内容。对于网民举报的每条有害信息,举报中心经核实后将根据危害程度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对于特别重要的有害信息和线索,举报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给予重奖,奖金为10万元。

      举报范围包括境内外网站、论坛、社区、博客、微博,以及微信、QQ、来往、易信、YY语音等即时通讯工具,手机移动客户端、下载工具等。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公众举报,受理电话是12377,举报网址是http://net.china.com.cn,举报邮箱是jubao@china.org.cn。举报中心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

      此外,举报中心对网民举报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等“七条底线”的违法和不良信息都将给予奖励,奖金为100元至1万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2014年6月20日


——以上公告原文见“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网址链接:


【后附】“举报中心”相关栏目链接:

附一:举报中心“公告栏”
     
       (2014-06-20)关于鼓励网民举报暴恐音视频等违法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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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举报指南

附三:举报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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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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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5月举报情况公告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 举报工作部)


5月1日至31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通过网上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共接到各类公众举报信息81288件次,各类举报数量比例如下:淫秽色情73.6%、诈骗11.5%、赌博3.6%、侵权2.6%、攻击党和政府0.9%、违背社会公德0.7%、违背宪法原则0.4%、私服外挂0.4%、宣扬邪教0.4%、病毒0.3%、其他2.8%。

经统计,5月份举报总量较4月份有所减少,日均举报量为2622件次,同时,淫秽色情类举报信息的数量比例下降约7%。举报中心目前正在加紧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并在第一时间转交执法部门做进一步查处,同时,欢迎广大公众积极举报。

截止目前,举报中心根据执法部门对举报线索的处理反馈情况,并依据《奖励办法》的规定,已对5648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奖金金额共计2080.4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举报中心第三批曝光网站名单
2010年06月07日      来源: 举报工作部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根据公众举报并经核查,以下网站再次出现大量违背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现予公布。

     1、“猫扑网”(所在地:北京市)“大杂烩”栏目以“我胸我秀”比赛的名义传播低俗图片。

     2、“站台网”(所在地:广东省)的“分类信息”版块存在大量卖淫信息。

    上述网站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引起公众的愤慨,应受到强烈谴责。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要求以上网站认真清理和整治低俗内容,迅速整改。同时欢迎公众继续监督举报。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2010年6月7日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这个帖子,我不禁要提两问:
1、有关“怎么在论坛正确发帖”这么重要的信息,麻辣总坛的各位管理员为什么不在论坛及时发布告诉我们啊?
2、至今管理员们一声不吭,难道你们一点也不忍心我们这些无知者,或者在不知不觉中就犯了错甚至违了法吗?
——以上提问,麻辣总坛和各分坛大大小小的管理员们,能否在百忙中回答我们一下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论坛发个图片,管理员都要加精置顶。难道发布这么重要信息的这个帖子,不应该加精置顶,以引导各位网友今后能够遵纪守法,客观理性发帖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国家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网址”与“首页”截图


国家互联网举报中心网“网址”与“首页”截图_副本1.jpg


国家互联网举报中心网“网址”与“首页”截图_副本.jpg


国家互联网举报中心网“网址”与“首页”截图.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6-23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涅槃人 发表于 2014-6-22 23:56
中国国家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网址”与“首页”截图

国家版权局:正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
2014年06月23日 04:28,来源:人民日报

杨威绘(人民视觉)


原标题:整治网络转载乱象    力挺传统媒体维权
本报记者:张贺

2014年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简称“剑网2014”专项行动)。此次“剑网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引发了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广大权利人对此也高度关注。本报近日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

保护数字版权是治理重点,国家版权局正对“今日头条”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剑网2014”专项行动已经启动一周了,请问目前进展如何?
于慈珂:国家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党组对于依法治理网络空间非常重视,继针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开展“净网2014”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果之后,又乘势而上,与网信办、工信部和公安部一起积极部署启动了此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亮剑。“剑网2014”专项行动目前处于发动投诉举报、开始部署清理检查阶段。各级版权行政部门正在积极收集线索,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国家版权局正在对第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进行梳理和核实。从目前投诉和举报的情况看,文字、影视、音乐、游戏等作品依然是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点。因此,这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版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
对于那些案情重大、具有典型性的大案要案,国家版权局将直接查办。其余案件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移转地方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各级版权行政机构一定会加大力度,敢于碰硬,通过案件查处推进网络版权保护,切实维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对于涉嫌触犯刑律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今日头条”网近日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事件。请问国家版权局是否注意到相关报道?
于慈珂:是的。其实早在“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之前,国家版权局就收到了有关传统媒体的投诉,称“今日头条”网未经许可转载了他们的新闻作品。国家版权局对此高度重视,已经受理相关投诉,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我们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国家版权局将通过查办案件和正面引导,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记者:此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规范网络转载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请问国家版权局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网络转载的规范化?
于慈珂:近年来,网络媒体特别是移动网络媒体蓬勃发展,使得网络媒体未经许可转载传统报刊新闻作品的问题凸显了出来。加强版权保护、规范网络转载,任务繁重、刻不容缓,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这既是保护原创、促进文化繁荣所必需的,也是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保护网络安全所必需的。
国家版权局将通过查办案件和正面引导两个手段,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首先,网站要开展自查自纠,正视并查找问题,尽快解决;其次,我们要加大主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网站的版权监督管理;再次,推动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网络媒体应主动自查自纠,与传统媒体开展版权合作,实现合作双赢

记者:有的网络媒体认为自己使用传统媒体的作品是扩大了其传播面,并为传统媒体的网站带来了流量,或者在转载后付费了。它们把这些视为可以转载的理由。请问,这些理由是否成立?
于慈珂: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先许可,后使用”,这是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之外,不论是出于什么目的使用了作品,不论是付费还是不付费,不论是营利性还是公益性,使用作品必须先取得权利人授权许可。“先许可,后使用”这项原则对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都是适用的,没有例外。在法律规定框架下, 未经权利人允许就使用其作品都是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剑网2014”专项行动把支持传统媒体维权作为一项重点,鼓励、调动权利人维权积极性,引导支持权利人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报案等手段,开展正当维权,主张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支持权利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如采取通知—删除程序、申请民事诉前禁令等手段及时制止侵权。
广大网络媒体也应增强尊重版权的意识,主动自查自纠,积极与传统媒体开展版权合作,逐步建立健全授权使用付费机制,最终实现合作双赢。

视频网站版权混乱局面有所改观,文字、音乐、游戏领域的监管尚需加强

记者:网络版权主动监管是“剑网行动”的一项创新,对于扭转网络视频版权混乱局面起到了很大作用。请问,在“剑网2014”专项行动中,版权主动监管是否会向文字、音乐、动漫、软件、游戏等领域延伸?
于慈珂:从2009年开始,国家版权局就加强视频网络版权管理采取主动监管措施,如约谈有关网络企业,要求相关企业按月提交相关作品的版权证明文件,未取得合法授权的作品不得上线等。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实施主动监管的重点网站达到了3000多家,包括淘宝、百度、搜狐、新浪、迅雷、优酷等具有全国影响的知名网站。
通过版权主动监管,改变了视频网站版权混乱的局面,大幅提高了视频网站的正版率。不论是视频网站,还是影视产业都因此受益。
相比之下,文字、音乐、游戏领域的主动监管尚需加强。这几个领域也是目前网络侵权盗版多发高发的领域,我们将把主动监管措施延伸拓展到这些领域,使得作品合法使用、版权有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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