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林业局关于《请南部县林业认真执行县政府 关于2014 年6 月1 日起封山育林的通知》的回复 “动能”网友: 南部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6月1日发布通告:全县实施封山育林。这是为了保护森林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林分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牢固的生态体系,为我县经济生态跨越发展打下良好的生态基础,实现林业生态与林业产业的协调发展。 封山育林通告发布后,南部县林业局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广泛宣传,大家可以从县广播、电视台收听、收看到。各乡镇除通过广播、电视台进行宣传外,还通过书面通知、电话告知、发放宣传品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在宣传方面做得较好的乡镇有:东坝镇等一批乡镇。 2.全县全面停止了商品木材的审批,6月1日后全县没有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3.经过检查全县100%的木材经营户停止了商品木材的采伐作业。 4.经中盐银港等大中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测,县内运往企业的木材数量不到禁伐通告前的5%。 5.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县林业局成立了三个巡山护林组,轮流在全县范围内巡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6.督促各乡镇成立护林组织,检查各乡镇开展封山育林的情况。 7.加强对顶风作案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网友“动能”发帖的回复: 1.你反映2014年6月23日晚19时左右在河东镇引桥路看到一辆07746的农用车把一车柏树运往河东工业区某厂(并附照片)。县林业局已责成县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调查清楚后,县森林公安局将依法处理。 2.根据治理公路“三乱”的有关规定,县林业局执法人员不能在国省道上执法(除非有人举报违法事实清楚的车辆,才能在国省道上针对某一车辆执法)。你所在河东镇引桥路属于省道的范围内,是看不到任何林业执法人员流动执法的。 3.我县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并不意味着一棵树也不能砍,有以下几种情形导致林木砍伐: (1)正在动工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需要征占用林地时,就必须砍树。如正在施工的武引二期工程、兰渝铁路工程等; (2)乡镇及城市批次建设征占用林地时,也须砍树; (3)乡镇产业结构调整; (4)农民房前屋后零星林木自用材的采伐等; (5)当然也不能绝对排除个别人违法砍伐林木,我局将加大力度进行打击。 无论是哪种情形造成的林木砍伐,南部县林业局都要加强监管,控制林木采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全县封山育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县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南部县林业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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