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贪污的12年
2006年底我在广安市西溪新城:“在水一方”非常高兴的买了一套期房,房子按合同是2008年9月30日交房,到了9月30日满怀喜悦带上合同去接房,可让人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到了售房部工作人员要我们交清一切费用才能接房,甚至不交钱看房都不让,在我们千说万说才勉强同意我们去看房,看到房子的第一感觉可以说用惊讶来形容,首先看到入户门是关上的,不过跟不关没什么区别,因为每个门都张着至少5厘米的缝(后来被我门说了过后不知道怎么就没有缝了),而我们的合同上明明写明入户门为防盗门,防盗门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在仔细一看我那门的结构,门的表面是铁皮中间填充物塞的纸.进门一看地面凸凹不平,与其说凸凹不平还不如说根本就是没做地平.再看看窗户和栏杆,简直就是完全不合格,栏杆用手轻轻一摇就摇晃得不得了,阳台上都怕站人。窗子也一样,摇晃得非常的厉害,再看看楼梯,不但表面凸凹不平而且只有60几厘米宽,一个人在上面走都非常拥挤,房子的结构那简直就是上当受骗(和买房宣传的完全不一样,没有一个地方一样)。厨房厕所同用一根下水道.室内墙体呈35度不规则倾斜.开始我把这一系列的问题反映给开发商(凯达集团),他们却视而不见.我们把问题又反映给有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建设局》《物价局》《市政府》,他们就象和开发商一个鼻孔出气一样。
关于"水电气费一并纳入房价"的文件早在1996年都发布了.而在广安2008年12月31日后买的房子才不在收取水电气费.其中的这12年里大家都可以算个帐,按每户平均收取的8000元计算:8000元xN户=N万元.换句话说也就是广安市政府在全体市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贪污了12年的老百姓的血汗钱.(我也是这次为了交钱才翻到的中央及四川省的文件)我们就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物价局.物价局的同志是这样回答的(录音为证):“你们说的是中央的文件,到我们地方还没执行”。请问地方的公务员是否应该服从并执行上级的文件及有关规定?不但不执行而且是12年都不执行.想想12年啊!如果要生个娃都快长大成人了。到后来物价局的xx主任说;“你们莫再去那里反映情况了,我把你们个别户解决了不交水、电、气这钱了。我们要求把我们反映情况的所有业主都解决的,他说要回去找局长商量,过了几天我们在找到xx主任的时候他的语气就变了:“我没说那个话呀”!幸亏我们留了一手录了音.这就是广安市人民政府的公务员啊!!!!!!后来我们书面询问了物价局的相关问题(2008年10月邮戳为准)到现在也没回答,根据相关规定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我们答复,但至今也没看到答复,这不是体现现在的广安政府不作为吗?
2009年2月2号我们去建设局举报了在水一方建筑质量问题等诸多情况
我们2月2号去建设局举报的过程中,先找到“建管科”的科长姓李,俗称:“李科长”,在向他咨询的过程中,我不知道他是否忘记了自己身为一个公务员还是他的权力大得不得了,其一:他竟然把我们非常重视也很认真问的问题直接回答我们:“你无理取闹”(我们问的问题是:在水一方2期有没有竣工备案。)难道业主没有权利和义务去了解楼盘是否备案的基本情况。其二:我请教他我们怎么《无理取闹》他回答我:“小伙你还年轻”。不错我真的比起他来说是年轻了点,但他也不用羡慕我是吧!不过我要提醒的是不要忘记我是他的衣食父母,是纳税人。其三:他好象就是局长甚至比局长还大,说:[你们问的问题我解释不了我带们去找局长]到了局办门口门都不敲‘哐’的一声都推开了门说:“局长有人找你”。太狂妄了吧!!!!!!这样素质的人也配做科长,不过他就是配做现在的广安建设局的科长。以上我说的录音为证。建设局的唐局长首先“热情”的接待了我等一行人。借此机会我们认真反映了位于西溪新城“在水一方”的建筑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从去年年底我们都有反映情况,唐局长告诉我们明年再来解决{因为节前忙[原话:中国人都很注重传统节日,找开发商不一定找得到人,工作不好开展]}所以我们应约2号到了建设局。 当我门问及“在水一方2期”是否在建设局竣工备案时,唐局长肯定的回答没有,并告之没有竣工备案的房屋是不能交付使用的,坚决不能接房,但我们请局长给我门一个书面回复说在水一方2期没有备案时就不知道为什么唐局怎么也不愿意回复,到后来干脆就回避我们的提问,就坐在办公桌前看报纸,不管我们问什么他都象没听到一样悠哉悠哉的还是看报纸,在后来就偷偷“逃跑”。这就是广安建设局的局长,一个国家副县级干部对群众的态度,后来就叫一个管散装水泥兼信访的主任王姓主任出来接待我们,把我们从局长办公室骗出来,他先说:“局长到市政府开回去了,你们要下次在来”,我们马上打电话到政府询问,政府值班人员回答这几天都没有通知建设局局长开会,后来没办法就叫我们到会议室局长马上就来,可我们14个人等到凌晨1点也不见“神龙”的出现。在广福派出所警号为"050202"的人民警察等警察的调解下我们才离开建设局.在人民警察的面前王主任承诺说明天也就是2月3号我们就给你们书面回复并解决你门反映的问题,可今天已经是2009年2月23号了不但没有给我们回复,而且根本没有解决我们反映的问题.2月9号我们去代表到了建设局找到监察组的吴组长,(局长听说我们来了就跑到建设局的楼下东转西转)吴组长回答我:“局长不在你们咨询的问题我们可回答可不回答,回答你们的问题我们没有先例”我真不清楚这里面有什么猫腻,说好回答的事可怎么也不敢回答,不得不问一个问题:“在水一方是否是建设局的一个下属部门呢”??????如果不是这中间又有什么样的利益关系呢?
在我们举报后明显的感觉建设局有涉黑情况,建设局调查我们在水一方在单位上班的业主,并联合所在单位的领导一起镇压不准上访.这是什么行为......是知法犯法,是犯罪,是黑恶势力的犯罪。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 。
公道在那里。。。。。。我们决定一定找个能说理的地方,不可能这件事就此罢休.后续情况请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