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件自2014年3月7日事故发生至王琼之子死亡、我曾六次面见凉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院长的回答是:我们是国家的医院、钱是国家的、不是我们那个包包里拿出来的、要赔钱也要有个依据、你可以到法院打官司、也可以找卫生局搞鉴定、如果是医院的责任、赔多少又不是那个私人出钱、如果是医生的责任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我们决不姑息………。后来的事实表明、医院是国家的、钱是国家的、律师是用国家的钱清的、行政部门是国家的、鉴定专家是国家医院的、吃喝住行开支使用的钱是国家的、而我家则是:看病的钱是自己的、吃饭、住宿、坐车、的钱是自己的、请求鉴定出的钱是自已的、死的孩子是自己的、被摧毁被破坏的家庭是自己的、这种国家和个体的搏挛! 产生医鉴[2014] 018号的内容、毫不奇怪、这就是我上交材料和网上投诉材料中不厌其烦的请求呼吁的原因:这是弱者无奈、绝望时的哀嚎、呐喊和挣扎……。我用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做好了生前的准备和死后的安排,因为我深知贫与富斗、民与官斗的艰难和危险。这场人祸、我己负债数万、如果这场省鉴仍然沉冤难雪、我只有选择穷人与邪恶唯一抗争的本钱生命为代价,用不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方式,我将选择适当的地方和时间、用张海超、徐宝宝的方式为冤死的孙子求个公道、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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