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称叫做 “中燕”的人接了我的电话,我问“监管”是什么意思,她说就是永久删除的意思,但系统提示我的此帐号是7天内可以激活,虽然其实是永远也不能激活。
关于杭州阿里巴巴淘宝公司有计划有预谋无理侵吞店主支付宝货款的举报。
尊敬的信产部领导: 你们好! 本人平时经营一些服装业务,并在拍拍、易趣和淘宝开有网上店铺。 平时我们和客户的交易方式是款到发货和支付宝支付结合,有时候没到货前我们会要求客户先打款,10月30日有一个人用支付宝没事先和我沟通就打款,此人的淘宝旺旺帐号是 chccxa ,我们要求他先完全打款再发货,此人拒绝,于是我们立刻请求此人申请退款,我们好把款退给他,淘宝系统有交谈记录可以证明,此人拒绝退款后,并投诉我。 淘宝当天做出处罚决定,将 chccxa 的货款退回给了此人,并对我的 myj1949 帐号做出了“监管”处理,并且不指明这个“监管”是什么意思。我于是打他们的服务热线,基本白天是打不通的,我在11月2日凌晨0点40分左右打通了他们的服务热线。 一个自称叫做“中燕”的人接了我的电话,我问“监管”是什么意思,她说就是永久删除的意思,但系统提示我的此帐号是7天内可以激活,虽然其实是永远也不能激活。我问此人为何我其他帐号有类似情况却不用被删帐号,此人说可能情况不同,我说情况是一样的,她无语。我个人觉得是因为我其他支付宝帐号里面没钱,淘宝认为没有侵吞的价值。 我继续问,OK,我承认处罚,那我 myj1949 帐号支付宝里的另外的18元左右的钱怎么办? “中燕”说:永久冻结,除非你拿出你这18元是支付宝按规章交易的。说白了,这18元就这样被淘宝侵吞了。 我说:那你们能拿出证据我这18元是非法所得吗? 此“中燕”无语片刻说:18元也不多,就算了吧。
我:!!!!!!!!!!!!!!! 法律有个最基本的常识叫做无罪推定,就是说你不能证明我是有罪的,我就是无罪的。 但淘宝和此人的逻辑却完全相反,举个例子,按淘宝的逻辑,我不能证明我是杀人犯,那么,我就是个杀人犯。 请信产部的领导解释: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逻辑!!!!!!!!!!!!!!!!!!!!!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我这支付宝里的18元,是淘宝和这个所谓的顾客 chccxa 联手侵吞了。 我并有理由相信,淘宝是有组织的组织一伙人干这样的勾当,用以侵吞店主的货款。 我一个人18元,几十万的店主都给它侵吞下,数目就大了。 而这最关键的是,淘宝这样的无理侵吞店主支付宝货款,是否合法? 如果我支付宝帐下不是18元,而是18万,淘宝也是照侵吞不误,连个书面通知都没有吗?这样的操作实在太儿戏又没有法律依据了吧????? 这种淘宝为所欲为的支付宝的存在,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的精神,个人认为,这才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我对这个中燕说,我会到信产部投诉你们的。 中燕马上显得有点顾忌,回答,刚才的电话已经录音了,你承认你没用支付宝交易。 我说,我是承认我有部分交易没用支付宝交易,但问题是,这就是淘宝侵吞用户全部货款的理由吗???????是你淘宝的规定大,还是《宪法》、《物权法》、《民法》、信产部的相关法规精神大呢? 最后,我叫这个“中燕”提供她的全名和工号,此人说她就姓“中”,并说她没有工号!!!! 阿里巴巴虽然还没有上市,也不能这样为所欲为吧???? 阿里巴巴这样一个即将上市的公司,淘宝做出这种明显有违法律的事情,是否有不妥之处呢? 请信产部的有关负责人,能给我这支付宝里的18元一个合理的说法和解释,因为,我个人认为,这不仅是一个18元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全体网民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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