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全面开展自用船舶清理整治工作 自6月25日起,雁江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乡镇自用船舶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清理整治以农村自用船舶、采石船的工作船舶及其操作员为主,重点清查自用船舶及登记办证、操作员考核及办证、自用船及操作员建档管理、自用船及操作员近几年年度检验、审验等情况,凡是手续、证书、年审检、档案等不齐全的,一律补齐,不得违反水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和中央、省、市、区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管理规定。自用船的数量必须清楚、船质船况良好。区海事部门划分责任片区,派出海事执法人员与各乡镇联系,督促指导乡镇船管站落实清理整治工作。 此外,各乡镇还将负责梳理和检查本辖区主汛期值班值守和船舶防汛管理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乡镇船舶安全度汛,保障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据悉,雁江区将于7月20日前完成乡镇自用船舶清理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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