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发帖、文责自负
2015帖文处理专用帖
http://bbs.mala.cn/thread-11607492-1-1.html
(出处: 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2014帖文处理专用帖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200530&fromuid=360443
(出处: 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删帖申请专帖详细说明:(发帖申请前请仔细阅读)
受理范围
本帖仅快速受理社区内涉及泄露个人隐私、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的删帖申请,除此之外一概不予受理。
【泄露个人隐私】帖子内容中直接涉及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私人电话等详细个人隐私;
【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帖子内容中指名道姓的直接谩骂、侮辱等。
非受理范围(本贴的非受理范围,代表整个麻辣社区的非受理范围)
1、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有义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公职人员的投诉不在此帖处理范围内,请自己回帖澄清或请上级组织出具证明,本帖不予不受理;
2、发帖人发布了贴文后双方达成和解要求删贴的,本帖不予不受理。建议在主贴后跟帖说明(可在本贴申请,让编辑把最新情况编辑到第一楼)。同时也提请网友们不要捏造事实、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对自己的贴文负责。
3、对企业投诉不在此帖处理范围内,请以单位的名义(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国家权威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方式)跟帖澄清,本帖不予不受理;
4、涉及版权、法律等纠纷的,以及需证明材料的个人投诉请联系麻辣社区客服,本帖不予不受理;
5、虚拟ID之间的互相攻击请在社区留言另外发帖反映情况,本帖不予不受理;
6、麻辣社区已经删除的帖子、但是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依然可以搜索到的,请联系百度谷歌公司,麻辣社区无权也无法处理,本帖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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