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强大的军队需要你!征兵工作开始了,2014年实行网上登记和应征报名!
一、征兵程序
今年征兵工作从8月1日全面展开,至9月30日结束。
1、8月5日前在全国征兵网上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2、7月底前到乡镇武装部参加初检目测;
3、根据通知集中到县体检站参检;
4、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治考核;
5、8月底至9月初,审定新兵,公示公告定兵人员名单;
6、8月20日前,与部队交接新兵及档案,做好起运准备。
二、2014年征兵对象和基本条件
对象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年龄条件。男兵征集年龄要求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高专)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年龄要求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政治条件。政治考核对象以应征公民本人为主,考核重点以现实表现为主,明确了考核对象为应征公民本人和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不对应征公民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兄弟姐妹的配偶进行政治考核。总体要求: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身体条件。今年将实行新的征兵体检标准和方法,适度放宽了身高、体重、文身瘢痕和视力标准。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视力:右眼裸眼视力调整为4.6,左眼裸眼视力调整为4.5。对裸眼视力达不到4.8的眼睛,要采用显然验光法检查矫正视力,矫正视力达不到4.8或者矫正度数超过600度,视为不合格。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视为合格。纹身:主要考虑军容和政治考核的需要。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厘米的纹身,其他部位超过10厘米的纹身,视为不合格。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视为不合格。瘢痕:瘢痕体质和影响功能的瘢痕,为不合格;无功能障碍对战斗力生成无影响的瘢痕,视为合格。
三、义务兵2年退伍享受的的经济待遇
1.部队提供的待遇和政策规定:(以北京军区某集团军为例,高原、海岛、边远地区待遇会更高)
(1)津贴费:义务兵第一年津贴: 500元/月×12月=6000元,第二年津贴:600元/月×12月=7200元,部队共发津贴费:13200元。
(2)伙食费:义务兵16元/天×30天×12×2=11520元。
(3)服装费: 4000元。
(4)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4500元/年×2年=9000元。
(5)社保: 5000元/年×2年=10000元,在义务兵退役后转入户籍所在地社保局,不直接发放。
以上5项共计47720元。
2.地方政府提供的待遇和政策规定:
(1)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户籍所在县入伍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约5000元/年×2年=10000元。
(2)补助金: 6000元/年×2年=12000元。
义务兵2年退伍,地方政府提供的待遇:22000元。
义务兵2年退伍,军地提供的待遇为69720元,除去津贴、服装、生活、社保外,退役后纯收入31000元。
3.与地方打工青年常规收入比较:以地方青年月收入2200元为例,打工2年收入共计52800元,按部队士兵生活、津贴、服装、社保标准,地方青年打工2年平均实际收入为:52800元-11520元(士兵生活)-13200元(士兵津贴)-4000元(士兵服装)-10000元(士兵社保)=14080元。义务兵2年退伍后纯收入31000元比打工青年2年纯收入14080元多出16920元。
4.转为士官后的待遇:2年没有退伍的义务兵,可转为士官、提干、报考军校,转为士官后,享受工资待遇,下士工资收入为2200元、中士工资收入为2900元、上士工资收入为3600元、四级军士长工资收入4300元,按照军衔级别享受军人职业津贴、伙食补贴、福利补助、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公费医疗。干部比士官工资待遇更高。
四、退役士兵享受的优惠政策(含义务兵2年退伍、士官退出现役)
1.个人创业享受的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2.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均可自愿参加一次各级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3.安排工作的条件:符合以下四种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4.聘用优惠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士兵。军龄计入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5.享有的优待权益:军人参战或因公致残,按规定评定残废等级,定期领取伤残抚恤金,在乘坐车船时享有优先购票和减价优待,生活受到国家照顾和保障。
6.其它优惠政策: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五、大学生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1.大学生入伍、退役享受的优惠政策首先与义务兵、士官享受的优惠政策一致。
2.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视为在校大学生,与服现役的大学应届、往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统称为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学费补偿代偿。大学生士兵,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
4.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由县财政统一安排所需奖励经费,并在新兵入伍2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家长。
5.优先选拔使用。
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士兵,入伍后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军官;
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考入军队院校本科班的,2年毕业后提拔为干部;
大学毕业生士兵评为优秀士兵后,可优先参加保送入学选拔,年龄放宽1岁,保送军队院校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完成学业后提拔为干部;
6.退伍后政策优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在报考四川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6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基层专武干部选招,优先录取。可安排专项落户,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南江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