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岳县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一仓库受外因影响燃烧爆炸的情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4-08-05 11:48 来源:四川省水协 编辑:温伟 点击: 168次
2014年8月3日18时51分,安岳县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一仓库发生了一起受外部原因影响,意外燃烧爆炸的事故。按照省住建厅的安排,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组织有关专家于8月4日前往事故现场,对事故情况及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于安岳县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该水厂位于县城制高点的黄土坡,坐东朝西,可俯瞰全县城。事故发生点为水厂内靠近东边围墙的一个库房,距水厂制水构筑物30米外,库房面积大约20平方米,存放有塑料管材、管件及5袋氯酸钠(NaClO3,每袋25公斤)等废旧物质。
二、事故原因分析
8月3日下午事故发生前,该水厂围墙(围墙高约4米)外的荒坡上在焚烧1-2米高的芭茅草,当时风向朝东,风力较大。风助火势,燃烧的火星翻越围墙通过窗户进入库房,点燃了库房内的塑料管材等易燃物质,引起存放在库房内的氯酸钠发生爆炸。塑料管材燃烧,加上荒坡上焚烧芭茅草,形成了较大的烟雾。由于事故发生地位于城区制高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三、事故损失情况
1、爆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没有影响该水厂的正常生产和安岳城区的正常供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一万余元。
2、事故发生地周围800米范围内无民居和行人,未造成任何民事安全
四、事故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该水厂值班干部立即组织工人采取了应急安全措施;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公安、消防、安监、水务等部门进行了汇报,并组织员工配合消防人员进行安全灭火,抢救受损物质等,有效避免了二次损失。事后,积极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了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五、事后措施
8月4日上午,安岳县自来水公司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会,对此次事故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和反思。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完善安全巡查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措施;同时,在水厂防火敏感区域的围墙外设立5米宽的防火隔离带。
六、关于氯酸钠的存放
氯酸钠是制备二氧化氯的主要原料,在常温下单独存放是相对稳定、安全的。但是,在酸性溶液中有强氧化作用,300℃ 以上分解出氧气,易发生燃烧和爆炸;与磷、硫及有机物混合受撞击时易发生燃烧和爆炸。因此,氯酸钠不应与易燃易爆物质及盐酸、硫酸、磷、硫、有机物等混合存放。
调查组成员:崔庆民、熊易华、齐宇、纪胜军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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