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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对南充一中校长陈某某、副校长刘某某、校长助理兼招生主任何某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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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gdir 发表于 2014-8-5 15:43 主要责任人党内警告了事?有屁的用。这样的处理结果说得不好听是变相的在鼓励这些人乱收费,收几十万上去, ...
我不温柔 发表于 2014-8-5 15:03 至少校长该下课
nccyl1234 发表于 2014-8-6 11:36 2013年初中一年级招生收了多少高价费,33个班,几乎每人6400元,这笔钱钱不算违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