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又子子

[群众呼声] --南充城管局长”特殊照顾“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违建房,使之合法???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喜讯,从此以后只要交钱南充市就没有违章建筑了,南充市城管局史上最牛的创举!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4 09:51
:@:@:@:@:@

 楼主| 发表于 2014-8-1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发表于 2014-8-16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是难得来坐坐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8-17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4-8-1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潜规则

 楼主| 发表于 2014-8-1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4-8-19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4-8-19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8-19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啰啰嗦嗦的,一把砍刀护驾,几锤子就给它china了。
什么没离婚证,距离问题的实质都不是一回事了!
这个违建,和消防通道扯不上太多关系,八成是挡了楼主的路,或者遮了光。又想让人拆除,自己又干不过对方,要么憋着,要么自己动手给它捣了,又不想憋着,又没这个熊心豹子胆------这世道就没法儿活了。
三分本事七分横,活在中国就是降落在动物园了,那就得玩真的!
你要是个杀人犯刑满释放,住他隔壁,再借他三个胆儿,吼一声:拆!他自个儿就赶紧给自己执法了。上论坛里发帖,就没见解决什么问题过。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