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古迹的目的在于保护历史文化,给后人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要说这里有些故事还差不多,但要说是名胜古迹,个人感觉有点牵强了。如果说是名胜古迹,给当地旅游业创了多少收?吸引了多少游客?但此建筑一直破败堆砌在那里又何实际意义?可以从里面发掘多少文化价值?一年有几人游览?可以为本地作多少经济贡献?该保护的还是应该保护,但不是稍微沾了点故事的都一味的盲目保护,那样就固步自封了,还是应该依照法律法规有选择性可行性的保护,才有实际意义。与其一直破败堆砌在那里成为危房,甚至成为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不如早点推倒。
纯粹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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