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贴“西充路边停车收费收到那里去了?是谁在收,还是为谁收?”的回复 8月13日,网友“老虎踩着苍蝇了”反映街边停车收费问题的网帖,我局回复如下: 一、车辆停放管理现状。目前我县由于没有专业停车场(库),为便于规范管理车辆停放,经参照周边县市管理经验,采用在街道两侧由交警部门按“不影响交通秩序,方便服务群众、合理利用公共资源”的原则在城区街道两侧划定停车位共1600个,实行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的方式停放,按照“朝向一致、规范有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停车位经营权拍卖经过。 城区停车位属城市道路公共资源,2012年6月,县财政局国资股委托南充创新拍卖有限公司对城区1600个停车位三年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并于2012年6月21日在南充晚报发布拍卖公告,共有20家竞标单位报名,并按公告缴纳保证金10万元。7月6日,在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由拍卖公司主持,县纪委、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单位现场监督下公开拍卖。起拍价为60.14万元,经18轮竞价,最终由四川省南充市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90万元三年经营权竞价拍得。经营期限为2012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19日止。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收费依据。停车位收费按照《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县发改局根据我县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决定对城区街道两侧停放机动车征收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 (二)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原则,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元/4小时·辆·次(9座以下含9座各种小客车、小轿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停满4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最高不超过6元;机动车停放20分钟(含20分钟)以内,免收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文件附后) 四、收费员管理 (一)收费员管理。按照行业管理原则,我局立即对网友反映收费员收费的不文明行为责成 “炜利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收费员管理,要求该公司对收费员要经常开展文明收费教育,对车辆入库停放时,指挥车辆入库,文明收费。对不文明收费、乱收费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二)加大乱停乱放治理。今年以来,我局与交警部门加大了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力度,多次开展联合执法,对不按划定的车位停放、违规停放的车辆采取车轮锁定、贴单、曝光的方式进行处罚。 “老虎踩着苍蝇了”网友,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同时,也希望广大网友积极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为我县“四城”建设建言献策。 西充县城乡环境管理局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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