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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的微积分

[相如·茶馆] 点赞政府:官方发布关于殡仪馆迁建工程的相关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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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0 21:46
温老大动作快,姿势帅,赞一万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0 21:48
共产党万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0 21:56
不知下一个备选点在哪里?千万不要修在锦屏,相如,河舒,白杨。

发表于 2014-8-20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就改,好政府,建议我们政府实施重大项目前多听听群众意见,蓬安政府我看好你

发表于 2014-8-20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就改,好政府,建议我们政府实施重大项目前多听听群众意见,蓬安政府我看好你
发表于 2014-8-20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在后续重新选址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发布新消息,可以多选几个备选地址公布出来,优点、缺点都要写出来,综合考量哪里更合适。其实信息透明一点,有沟通,有大家发表意见的渠道,这样就很好。



发表于 2014-8-20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听民意  ,  这一届政府好样的!大力支持政府的决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0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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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0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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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赞一个:hug:

发表于 2014-8-20 22: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政府的明智决定,这才是为百姓做事实的好官!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0 22:59
点赞,还有下一步新的选址仍须共同努力:victory:

发表于 2014-8-20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发表于 2014-8-20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没让人民群众失望

发表于 2014-8-20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把火葬场和墓园建在省道和河流旁边,周围不远处都是茶园和住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殡葬管理条例》的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违反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条:第四条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发表于 2014-8-20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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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委县政府英明!大家都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0 23:14
今天得知最好的消息!开酒庆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0 23:17
这文件是真的吗?怎么没有文件号,标题等都不正规!这文件的真实性还有待考察!

发表于 2014-8-20 23: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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