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开南溪区检察院的外衣,看看他们的真面孔。
原宜宾市地区广播电视局领导人,违犯党纪,国法,向宜宾五粮液酒厂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借款17万元,向宜宾五粮液酒厂南岸车间借款6万元,向宜宾五粮液酒厂服务公司借款10万元,向受害人借款13万元,进行犯卖走私汽车的犯罪活动,广播局将这些借款汇往成都一私人单位,再汇往广州购买走私汽车造成血本无归。正在将要被查处时,南溪区检察院捏造受害人犯有“贪污”,“挪用公款”罪的罪名,书面向受害人主管工商行管局发送公文,支持宜宾市原地区广播电视局撤销受害人独资承包的《宜宾地区广播电视经理部》,检察院与广播电视局成立对外清收组织,广播局在检察院的配合支持下,大胆收取受害人独资承包的《宜宾地区广播电视经理部》对外债权款,收取受害人私人合法债权款后,一部份偿还了五粮液酒厂三个单位借款33万元,一部份供南溪区检察院吃喝玩乐一万七仟余元(有记帐凭证证明部份),一部份被损失。
南溪区检察院只为一万七仟余元的吃喝玩乐,公然国家法律不顾,利用职权掩盖原宜宾市地区广播电视局领导人,犯卖走私汽车的犯罪行为至今没有得到应有的查处。南溪区检察院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故意给受害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在依法治国的社会里,南溪区检察院至今拒不认罪服法,不旦不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还在以各种借口辨护,这就是南溪区检察院的真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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