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区的物管按规定每年4月初都会把上一年的所有收支情况向业主报账并公布。但现在己是2016年1月底了可前年(2014年)的收支情况却仍不见向业主报账并公布动静,究其原因是前年(2014年)公布2013年的收支情况后,有业主置疑物管和业委会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7间营业房租金进行分成的问题,这7间营业房的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租金属于小区 "基建维修基金" 专款专用,这笔款项多少说也百万以上好远,而物管和业委会6-4分成亦达大好几十万.这批款项加上利息在物管和业委会手中到底有多少?都作了什么用场?至今未向业主交待和说明. 物管可以推说向前业委会报了账,那不成了分成者得利者相辽报账,互相隐瞒,互相包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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