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643|评论: 5

[法律咨询] 本人房屋如何要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你好,有个问题想咨询。
    具体情况是,我与丈夫(二婚)于婚内买了一套房,当时是以我一个人的名义签的合同,上面还是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当然我知道这是共同财产。
    但是,丈夫背着我,在未经我同意、且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利用他房管局的熟人,将这套房子写在了他与前妻的孩子名义。
    请问几个问题:
     1、他的现象是否属于转移财产?
     2、房管局是否违规操作?属于渎职现象?
     3、如何要回属于我们共同的房屋?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9-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问题,具体可QQ或微信联系,我的QQ:397298143,微信号:farenjia
发表于 2014-9-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北京盈科成都事务所写松林律师。QQ:761796404
发表于 2014-9-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北京盈科成都事务所谢松林律师 QQ76179640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现在想了解一下。
     1、他的现象是否属于转移财产?

发表于 2015-4-27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共同共有原则,你们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应作如下处理;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事先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处分,主要对价值较大的财物或家庭生活中的重要财物才必须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处分。否则一方的处分行为无效。因此您丈夫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他属于私自转移财产。您可以到相关法律机构解决。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