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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丰田凯美瑞

[群众呼声] 通江诺水河镇城管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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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你们都看见事实真相了?看你们说的,城管们就是疯子,只有疯子才乱打人!要是大家都讲道理,会出现这些吗?网友们为什么不能理智发言?我只想问大家,要是你是城管,你被恶意攻击,你会么做?

发表于 2014-9-5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想很重要
发表于 2014-9-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恶劣的司机多的是,自认为有个车车就不得了,老子天下第一。交通规则只对他人有用与己无关,经常有那些明明违反了规则的,明明是自己错了,交警去过问城管去过问,他还凶神恶煞。这个人估计也是这类人,何该!应该受个教训才好,而且应该狠狠地受下教育,叫他终身铭记:这个结果是自己给自己带来的,不是别人造成的。
发表于 2014-9-5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来个先下手为强,要知道,城管也好,交警也好,任何工作性质的同志也好,他们也都是人,只允许你打骂他们,就不准别人还手还口嗦。换位思考一下嘛,要是别人对你那样喃,你会是何种态度?
发表于 2014-9-5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还是有人在伸张正义:真相很重要,不要一听打人了,那就一定是工作人员的错,当然不排除有的工作人员很粗暴很野蛮,但是看待问题不要极左极右,要客观一点,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要有个真理。
发表于 2014-9-5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诺水河人民非常欢迎文明理性,守规矩的驾乘人员!

发表于 2014-9-5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真相。。

发表于 2014-9-5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们镇任然能看到这位视老百姓生死为儿戏的“城管老爷”,还在继续嚣张跋扈的吼人。身为诺水河镇的,平民老百姓好害怕啊,不知道哪一天这位“城管老爷”会不会又在我们头上来一下啊?

发表于 2014-9-5 13: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第一张照片就是那个打人的“城管老爷”,这第二张就是那个倒霉的娃儿。

打人的城管

打人的城管

伤者

伤者

 楼主| 发表于 2014-9-5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无语无语 发表于 2014-9-5 08:55
网友们,你们都看见事实真相了?看你们说的,城管们就是疯子,只有疯子才乱打人!要是大家都讲道理,会出现 ...

我们应该站在公平的角度上看待问题。但是作为一个执法人员爆粗永远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4-9-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热心网民:
       首先,我们为昨天上午社区城管人员在诺水河街道(街心花园)对违规停放车辆驾驶员进行劝说和车辆管制过程中发生的斗殴事件深表遗憾;
其次,我们对发生的事件予以了积极处理。事件发生后,在家的镇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到医院处理伤情,后按医生嘱托迅速协调亲属送到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同时,立即与派出所一道对围观群众进行疏散并很快恢复正常秩序。再次,我们将协调双方妥善处理好伤者的治疗问题,并积极督促派出所公正、妥善处理该事件。
                                                                                                                                 诺水河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5 17:14
诺水河镇政府将街道管理权,以发包的方式交由街道居委会。这本身就是严重错误、再看身着执法服装的“城管”们自身素质、就不难发现酿成打人事件只是早晚的事了。

发表于 2014-9-5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3.1.90.x 发表于 2014-9-4 19:30
城管本来就是政府养的恶狗!
叫你几爷子离那些畜牲远些,不听嘛!
那长毛的东斯,不说话的东厮。

你祖辈可能都不得在政府工作,出言不逊!

发表于 2014-9-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真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5 18:23
如果老百姓打了城管的话,老百姓早就进看守所了,而城管打老百姓,城管仍可继续耀武扬威地在街道上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5 18:23
如果老百姓打了城管的话,老百姓早就进看守所了,而城管打老百姓,城管仍可继续耀武扬威地在街道上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5 18:45
城管政府一路货!

 楼主| 发表于 2014-9-5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3.186.x 发表于 2014-9-5 17:14
诺水河镇政府将街道管理权,以发包的方式交由街道居委会。这本身就是严重错误、再看身着执法服装的“城管” ...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重新审视一下街道管理权的重要性。

 楼主| 发表于 2014-9-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能完全这样说啊     大家都是在做工作    都有一定的难处    我们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来看待这件事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5 20:33
不管是与非,打人者也该先休息吧,继续幺五喝六不是打政府的脸吗?政府在调停还是在向受害人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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