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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邻居房屋堡坎垮塌致人死亡谁之责——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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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6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邻居房屋堡坎垮塌致人死亡谁之责?【来自资阳大众网】http://www.my0832.com/bbs/topic-319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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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9-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出问题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可以。但不能利用问题互相攻击,否则会受到相应处罚。
谢谢朋友:handshake

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9-6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首先发表个人看法:事情属于天灾人祸,事情双方应该理智对待,乡里乡亲没有必要想入非非。

 楼主| 发表于 2014-9-6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等公民 发表于 2014-9-6 08:42
本人首先发表个人看法:事情属于天灾人祸,事情双方应该理智对待,乡里乡亲没有必要想入非非。

哈哈哈:)
发表于 2014-9-6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垮塌堡坎的一家肯定有责任,前些日子,某地高楼落下砧板,砸死过路人,高楼的房主不仅要担负经济赔偿责任,还要担负刑事责任!这个也是属于天灾人祸,大风把挂在窗户旁的砧板吹落砸死了过路人,与楼主发的大雨至堡坎坍塌砸死人有异曲同工之处。

 楼主| 发表于 2014-9-6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人不信邪 发表于 2014-9-6 17:57
垮塌堡坎的一家肯定有责任,前些日子,某地高楼落下砧板,砸死过路人,高楼的房主不仅要担负经济赔偿责任, ...

都江堰里面一学校汶川地震垮塌全班同学只有一个没有遇难,学校赔偿了吗?还有楼上你搞清不可抗拒因素和大风把挂在窗户旁的砧板吹落砸死了过路人的区别了吗?还异曲同工;P

发表于 2014-9-6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都有道理:lol
发表于 2014-9-7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 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实际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将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条件。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事件不应该作为免责事由。

发表于 2014-9-7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QQ截图20140907091723.png
QQ截图20140907091750.png
      此案与杨通海家暴雨致堡坎垮塌致人死亡一案有没有异曲同工之处?杨通海家若参加了保险,那么应由保险公司理赔,若没有参加保险,那么该谁赔付?很明了,人总不会白死,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可以作为你家减轻责任的理由,但不是免责的理由!

 楼主| 发表于 2014-9-7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人不信邪 发表于 2014-9-7 09:22
此案与杨通海家暴雨致堡坎垮塌致人死亡一案有没有异曲同工之处?杨通海家若参加了保险,那么应由 ...

楼上好可笑,杨通海的父亲上交集体的宅基地,还要杨通海家买保险,杨通海家没有义务、替集体买不可抗拒因素的保险。

 楼主| 发表于 2014-9-7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人不信邪 发表于 2014-9-7 09:22
此案与杨通海家暴雨致堡坎垮塌致人死亡一案有没有异曲同工之处?杨通海家若参加了保险,那么应由 ...

楼上太搞笑了,又把合同关系和不可抗拒因素联系在一起,真是牛头不对马嘴。(公司买保险买的就是意外险,包括不可抗拒因素,保险公司赔偿是应该的)请问楼上一审原告杨正田家堡坎被不可抗拒因素冲洗垮塌,起诉邻居赔偿你不觉得心术不正可笑吗?

发表于 2014-9-7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太小心眼了,自己发帖子拿到这里来供所有网友讨论,却听不得一句不顺他心的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8 21:06
要学点法,不能拿到半节法律就跑!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发表于 2014-9-11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哦???

 楼主| 发表于 2014-9-1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花格子1 发表于 2014-9-11 15:57
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哦???

2013年7月1号安岳县特大洪灾,降雨量达到250.2,不可抗拒的因素洪水冲洗导致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三社杨正田房屋后面堡坎垮塌,杨正田母亲陈景素在三个子女不赡养的情况下,被泥石流所埋死亡,陈景素在生三子女不闻不问,陈景素被不可抗拒因素洪灾泥石流埋后死亡,三子女借老妈的死,起诉邻居赔偿133007元想脱贫致富,追加诬告邻居杨通海、杨通兵,等,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审法院判决杨通海、杨通兵没有责任,现在诬告以成事实。

发表于 2014-9-12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花格子1 发表于 2014-9-11 15:57
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哦???

悬而未决,炒作至今谁的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14 04:04
换位思考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等公民 发表于 2014-9-6 08:42
本人首先发表个人看法:事情属于天灾人祸,事情双方应该理智对待,乡里乡亲没有必要想入非非。

胡代国调调拨是非诬告杨通海,安岳法院已经判决,胡骗子不赔礼为什么,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2-6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杨正明、杨和尚家的上诉官司马上就将发下来了。据可靠消息,该判决书早就判好了。不信等着瞧!等着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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