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一位村支部书记的黑暗
做为一名村支部书记,他的职责就是带领全村的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健康快速发展共同致富的道路,努力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而仁寿县中岗乡彻底村的支部书记王乾成却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书记,他不是在为老百姓办好事,而是利用职务之便干坏事,他不是在为老百姓谋利益,而是千方百计侵吞老百姓的利益,其丑恶行为已达到不敢相信的地步,大小利益都不放过,一般群众和孤寡老人的利益都一样侵占,现举几例就可见一般了。
一、侵吞国家安居工程款,如:本村7组邹玉辉国家补足2万元,而他却只用1万元为其修建28平米的砖瓦房,余款装进自己腰包;同时立空头户骗取国家资金,他小姨妹早已远嫁他乡,他仍以小姨妹的名义骗取2万元的安居工程款,实际并没建设,2万元被他侵吞。这样的事还很多。
二、侵吞国家灾后重建款,“5.12”和“4.20”大地震后,国家给我们受灾户按照人数不同确定每户的救灾数额,而王乾成利用这个特殊的时间获取最大利益,如:本村六组村民王水元应获救灾款3.2万元,并且款已由政府拨款至其一折通账户,而他借社道硬化为由只拿给农户500元,其余部分被其全部拿走,这样的事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例举。
三、侵占低保户利益,在农村吃低保的人其生活已到了不堪入目的境地,连低保户的钱他都要侵占,其道德败坏到了什么程度,哪里还有一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如:本村7组一孤寡老人邹玉辉办理完低保手续后,其一折通被其骗去领取了一年多的时间,这样的事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例举。
四、为私利与群众斗殴,2014年8月9日天降大雨,王乾成为保自己的小鱼塘,强行将排洪沟的洪水拦截,致使洪水灌入群众鱼塘,当事人发现后将其拦截物取除,王又将其拦截,经过几个来回,双方发生争吵,王将另一鱼塘业主梁莉(女)推入鱼塘,险些造成命案,为此致使梁莉的鱼塘里大量的鱼被洪水冲走,给梁莉造成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其后梁莉向在成都打工的丈夫刘东倾诉,,刘东听说后回家找其讨说法,要公理,双方发生争斗,王乾成小题大做耍赖住院,并积极与执法部门通气,将刘东强行拘留,此事他不主动承担责任,不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反而耍赖住院,拘留受害人丈夫,手段何等下流,没有法律观念。当地的有关组织在处理上也是显失公正。
王乾成在当地被称为“大口鲢”,就是什么都能吃,一个村支部书记收入多少,居然在仁寿、眉山各有一套商品房。钱从哪里来,这样的书记黑暗到了什么程度,道德败坏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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