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举报
手机用户 171.95.199.x 发表于 2014-9-14 11:55 屁大个事情还在说,鸡蛋里找骨头!
新人新气象2 发表于 2014-9-16 10:15 我看楼主没把公车私用的概念弄清楚就乱说.如果别人用公车去办私事才算公车私用,可别人是用公车接送职工去上 ...
7月11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程永权率队,区司法局局长夏南华等一行到耿城镇对司法警车(含警用摩托车)的使用管理进行督查。镇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http://www.hsq.gov.cn/uploadfile/News/2014/7/11/20140711162510860.jpg
会上,督察组一行对耿城镇司法警车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再次进行了重申。
http://www.hsq.gov.cn/uploadfile/News/2014/7/11/20140711162553314.jpg
程永权强调,警车只能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用车,严禁动用警车参与和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将警车出租出借给他人驾驶,禁止将基层司法所警车作为干部职工上下班的交通工具,禁止警车停放在餐馆及公共娱乐场所门前。有关乡镇应按照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积极承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缴纳保险、管理维护、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等,同时教育和督促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行车。要进一步加强警车的使用管理。
注册后积极发帖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