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反映“都市明珠电梯事件”的
回 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群众呼声网上反映“都市明珠电梯事件”的贴文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都市明珠”电梯公寓共有3台电梯,其中有2台电梯出现故障,现只有一台电梯在使用。电梯出现故障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蔡常委、县政府黄县长召集相关部门亲临现场查看,并就电梯问题召开了几次协调会。
我局根据县上协调会的安排和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金的7种应急情况给出明确界定;7种应急情况包括: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安全;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其它需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遇到上述应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向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堤出维修金应急使用备案申请;后者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在24小时内按规定向申请人或根据申请人与承揽人的约定向施工企业、维修单位划转资金。首次拨付的资金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金额的60%。应急维修工程完工后,申请人应在15日内在维修现场公告维修相关情况,并留存公告影像资料,都市明珠小区电梯故障属7种应急情况之一。我局已按以上规定于2014年9月5日将应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拨付到了电梯生产厂家。现电梯生产厂家已将大修的电梯钢丝绳发货到了电梯公寓,现因电梯主机(拽引机)是由生产厂家购买的浙江产品,厂家没有现货,只能按订单生产,所以没有拽引机厂方维修人员到现场也无法维修。据电梯生产厂家答复,9月13日可能到货,到货后电梯生产厂家就立即前来进行维修。在这期间焦点物业公司为了确保业主上下乘电梯安全,专门派了物业人员开电梯,在此,敬请广大业主支持和配合,千万不能超载。我局将继续督促厂家,尽快前来进行维修,以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局工作的支持、配合和理解,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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