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先生曾说过:痛打乏走狗。我想:对于疯狗,不仅是痛打了,还要剐它的皮,吃它的肉,就是五马分尸,也不为过。人们为什么这样痛恨狗?是因为狗不分好坏,不分黑白,只要给它好处,就会摇头乞尾,帮主人乱吠。所以狗出口伤人,乱咬无辜也就不足为怪。还有狗也会患精神抑郁,成为疯狗,满大街乱串,满山乱跑,见人就吠,见人就咬。人们就像见瘟神,唯恐避之而不及。有胆大者,会拿棍棒,拿砖头,拿利刃,见了就会猛追猛打,吓得疯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不识相的疯狗,敢于与人对抗,其结局定会是打得皮开肉绽,一命呜呼。一个精神正常的狗,会察言观色,想方设法讨好主人,特别是主人大快朵颐时,倘有陌生人过路,一定会不顾一切冲出来,一阵乱吠乱咬,主人一时高兴,会丢一根骨头奖赏。狗也够聪明了。但明眼人一看,这狗绝对是为了一己私利,不顾牺牲他人利益。狗的出身也很不好,它的祖先就是大名鼎鼎的狼,所以它骨子里流淌的血液就是好斗,对人类充满敌意,甚至还想吃人。相传,有些狗会潜藏在人类中,表面是人,其实是狗。所以历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或许就是因为有戴着人的面具的狗吧。总之,人们对狗的印象很不好,很不动听的语言总是与狗有关:狗*,狗卵,狗麻P,*,狗奴才.......最后,若有人对此谩骂,那你就是一条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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