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 就你发帖相关情况,盐亭交警大队作回复如下: 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你贴中所述“将车停放在少年宫门口”或是“到违法办处理违章将车停在路旁”都是违反临时停车相关规定的,尽管外面没有停车位了或是你开着黄闪都不能成为你违法停放或是免除处罚的理由; 二、 如果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被交警贴单2次以上,经核实后只对其中1次进行处罚,对另1次违法记录予以消除; 三、 城区“禁托禁摩”工作是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更是造福盐亭人民的民生工程,因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赛摩”问题,我们也进行了数次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就在9月10日下午的行动中,就暂扣了赛摩11辆。当然,我们也知道,我们的工作离群众的期盼还有距离,但我们决不会就此止步,我们一直在努力! 四、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政府的行政职能职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是我们的职责,交通违法罚款也是进入县财政国库,由政府统筹,不存在赚钱谋利之说。 五、 对于城区停车场位不足问题,县委政府非常重视,并将此纳入了新建楼盘规划,同时也在积极想办法,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但由于历史欠帐,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所以在此也倡议大家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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