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雁江区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行政、公平和谐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船舶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镇、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制,签订《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二是强化监督。加大现场检查监控力度,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查勤查,对发现的各种隐患,登记建档,定人员、定期限认真整改。三是严肃查处。对违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营运的船舶坚决予以取缔,坚决取缔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严禁自用船舶非法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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