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一是厘清市政设施的监管责任部门。要防止多头管理,推诿扯皮,多头不管的现象。要监督有关部门巡逻时应付了事,不下车,搞“走读”, 对于一些轻微不文明行为熟视无睹,留下监管盲点的不作为行为。
二是建议成立公安(或城管)市政派出机构。加强日常巡查,周末节假日、寒暑假重点蹲点监守。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不能仅批评教育了事,应该通知监护人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通报相关学校加强教育。
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有偿举报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对正在进行的不良行为的证据收集固定力度,让不良行为人承担其造成的不良后果。
四是加大曝光力度。建议在营山电视台、营山广播电台设立固定的不文明行为曝光专题栏目,并长期坚持下去,对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声势和舆论氛围,让不文明行为人无处藏身,接受社会的遣责。
五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要建立相应的处罚制度,针对各种不良行为制定具体的处罚办法,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以强有力的手段严格逗硬执行。
六是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良好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学校的教育,因此要抓好“小手拉大手”活动,切实加强孩子特别是青少年的文明习惯教育与培养,让孩子和青少年当好宣传和监督文明风气的小主人,让他们的一言一行来影响大人的文明行为。国家工作人员虽然比例不高,但因职业和社会地位的关系,其言行较常人更容易引起市民的关注和评判,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也大于常人。所以,国家工作人员队伍更要带头遵守各种社会公共规则,这样才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特别因工作职责而与市民直接打交道的公务人员,更要用文明的言行引导、感染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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