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586|评论: 0

教师工资须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22 08:43 | |阅读模式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应当说,《指导意见》是对近年来凸显

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问题的积极回应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地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偏低、工资拖欠现象的国家纠正。对工作在义务教育一线的教师,是国家政府层面的肯定与鼓励,对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对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目前最可忧虑,并非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文件的缺位,而是这些条文的落实。事实上,在2006年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从法理上讲,国家法律的效能高于行政法规与文件。但两年多来,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广大农村偏远地区,《义务教育法》的这一规定并未得到有效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偏低甚至被拖欠,严重影响教师工作热情,阻碍教育质量提高。因此,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指导意见》,最令人盼望与担忧之处,仍在于“落实”两字。不折不扣将教师工资落实到位,将直接体现国家对义务教育的重视程度,并使法律的严肃性得到进一步确认。

    教育是国家最为基础性的工作之一,直接涉及人口素质问题,是国家民族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教师是阳光下最为神圣的职业,教师是教育的灵魂,从事教育需要教师高于常人的奉献精神。但从人之常情判断,道德感召力并不能完全保证一个人对职业的长期使命感与尊严感,相应的物质保障是为必然。不折不扣保障教师基本工资待遇水平,是保证国家教育水准的重要命题。

    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对教师的道德奉献强调充足,对教师的收入与物质保证却相对不足。工作压力大、强度高、收入低,是很多地方教师生活的落差性写照。特别是近年来社会收入差距拉大,偏低的收入水平影响教师队伍的质量与稳定,并且在个别地方演化为社会矛盾与冲突,教师为争取法定收入水平而奔走呼号,实质上是对学生和教育整体的伤害。

    落实教师工资,说到底是经费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政府,目前是典型的“养人财政”,有限的财政养公务员尚嫌不足,教师和教育从理论上讲相当重要,现实中往往成为被忽略的群体和领域。这是行政观念的问题,也是行政机制的现实。不折不扣落实教师工资,关键在于扩大经费来源渠道,此次国务院会议通过的“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原则,或可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突破点。

    以多渠道、多途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则教师幸、教育幸、国家民族幸,这一点,必须成为明确认知,并成为不折不扣不容动摇的行政理念。(刘林德)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