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病变城管”成为“恶性肿瘤”
2008年04月28日13:59 来源: 和讯网 作者:蔡正兵
发表评论(0)支持(0)反对(0) 两位吃夜宵的市民,因对城管执法人员竖了"大拇指"和言语方面的指责,竟被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城管执法人员打得大便失禁、右臂骨折。到4月27日下午,事情过去了整整四天,却只有街道负责信访的副主任和司法所领导到医院看望伤者,而被指伤人的街道城管科至今未到医院看望伤者。(2008年04月28日 现代快报)
(和讯财经原创)
看了这篇报道,笔者不禁想起天门城管事件。2008年1月7日天门市魏文华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过程,因拒绝删除图片,而遭围殴致死。这些报道让人触目惊心,如此胆大妄为的城管人员已经严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成为谋害和谐的 "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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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人员只强调自己执法者的身份而忘记自己服务员的角色,在行政执法中让群众感觉到态度粗暴、行为粗鲁,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部分城管执法人员由于服务不到位,执法行为恶劣而与群众的关系很僵,于是形成恶性循环:群众越来越不满意,城管执法越来越粗暴。为此,当务之急必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把服务贯穿于执法过程中,服务好了,群众自然不会为难城管执法人员,城管执法人员也只有改进作风,提升服务发展意识,才能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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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眼中的执法人员代表着政府,如果城管自身作风不过硬,群众就可能会骂政府,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城管执法的对象多是无权无势的普通群众,有时候也许会有些群众不理解,对执法行为很抗拒,话说得难听,行为也很过火,这就更需要执法人员耐心地讲政策讲道理,而不是以暴易暴。如果一味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既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又会加深城管与群众的矛盾,破坏和谐社会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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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城管野蛮执法事件仍然接二连三的发生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但遗憾的是,在我国一直以来却没有专门针对城管的立法。我们发现,城管打人事件屡见不鲜,有关部门也很重视,但是有关部门缺乏必要的法律武器来遏制城管打人的悲剧继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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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政府要把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城管执法提供法律依据,规范城管队伍执法行为。城管人员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而解决矛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进行人性化执法管理,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只有城管人员真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分别针对不同类型,因时因地积极疏导;人民群众遵章守法,对城管工作多一份理解,多一份配合,真正的和谐才有可能,我们的社会才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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