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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昌公安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李某被伤害案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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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人家的办事效率
6名高二女生持刀逼5名学妹脱光衣服并殴打侮辱
2014-09-27 19:05:53 来源: 华商报(西安) 有2362人参与分享到 网易微博 0 易信 新浪微博 腾讯空间 人人网 有道云笔记                                         
华商报延安讯 9月23日,吴起县高级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暴力案,该校5名高一女生遭到同校6名高二女生持刀威胁侮辱。目前,6名涉事的高二女生已被吴起警方刑事拘留。

9月23日晚,吴起县高级中学6名高二女生跑进一间高一女生宿舍,手持水果刀,威胁5名女生脱光衣服。面对威胁,5名女生反抗时遭到侮辱和殴打,6人还威胁5名女学生不要将此事告诉家长。

事后,一名家长发现孩子从学校回来后,走路不太正常,再三询问后,孩子才说出在学校遭到侮辱的事情。据一名学生家长称,该学校的管理平时就比较混乱,经常有社会青年到校园进行敲诈等行为。家长认为,校园发生此事,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昨日,吴起县医院一名医生称,5名受害女生已在医院接受治疗。

昨晚,华商报记者从吴起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涉事的6名高二女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发表于 2014-9-28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后麦田 发表于 2014-9-27 20:15
你的感觉有三点错误:
       第一,本人不是法律顾问,是律师。按诉讼类型来分,是做刑事、行政诉讼的 ...

看看吴起县的效率,我就不明白了,起码考虑让当事学生转学啊。现在的二中女生不论班级混居在一起,再出这一档子事。就这样,只能让这些个学姐大更牛逼

发表于 2014-9-28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麦田网友:

      谢谢您中肯地指出我的错误!

      首先,我要明确地向您申明,当事人双方何许人也,本人至今不得而知。我与他们不是厉害关系人。

      其次,求求您千万不要以诽谤罪罪名起诉我,不要把我吓着了。因为我是一名3级高血压患者,并有严重的心脏疾患 ,经不住惊吓的。
      您说您是律师,我就更怕您了。因为大家都知道为当事人打赢官司是律师的最大目的,至于什么是与非、红与黑等等并不是律师考虑的问题。

      再其次,本人可从来没说过麦田您就是那位法律顾问(不对。按照您更专业的叫法应该是“律师”),是不是呀。

      第四,本人从未出过什么命题,管他是真还是伪。我只是提出了一点质疑而已。公安局的鉴定结论是轻微伤,且给出了轻微伤的标准是伤口总长度在15cm之内的法律依据。而受伤者(只能说是“受伤者”,不敢再说是“受害者”了)  方面提供的数据好像依据不低于15cm了,本人不知道到底哪个说的更准确,不过是想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罢了。
      本人不是说明了那个伤口长度是根据受伤者方面的说法吗?   在哪里下什么结论了?更不存在什么命题不命题的吧?况且我甚至连什么叫“命题”都不知道。

      第五,您说本人说持刀伤人者是凶手属“诬告陷害”,是“诽谤”,我这个法盲确实有些不解。都拿起刀子把人弄得遍体鳞伤了,甚至还冲人脸上去刺划,这都不能说是凶手,难道非要把人刺死了才能算是凶手?

      第六,本人只不过是出于对如今部分青少年心灵如此扭曲的忧虑和对受伤者的同情而在上面表达了一点点义愤而已,咋就成了落井下石、推波助澜、“墙倒众人推”的丑陋的中国人了?咋就成了“网络推手”了?难道我们还必须为这种恶意伤害的行为点赞、鼓掌、欢呼吗?
      您说我们是丑陋的中国人不要紧,丑陋就丑陋吧。网络推手可就不能随便说了,假若您吓坏了花花草草咋办呢?

      第七,纵观您引经据典的精辟论述,无非是谴责我等内心阴暗的丑陋的中国人给代表祖国的未来的“花骨朵”的伤人者压力了,那我们就可以对那位脸上、身上满是刀伤的同学视而不见吗?

      第八,本人本无意卷入什么论战的,哪怕您在前面骂我“弱智”“内心黑暗”“伪君子”“草率”云云(引用可能不是原话,但意思大体上是八九不离十),我都没敢发声。因为凭我这点智商,我知道我咋骂得过熟谙法律精髓、言辞犀利、逻辑严密的知名大律师呢?
      如果不是怕您起诉我、拘留我、乃至判我刑,我还是会选择潜水。如今事情已到这一步了,我不得不回应了,不得不哀求您放过我了!看在我上有老,下有小,自己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的份上,您不会不接受我的哀求吧? 本帖最后由 小宁山人 于 2014-9-28 11:41 编辑

发表于 2014-9-2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有句话:“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就是江湖给律师的肖像描写

发表于 2014-9-28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后麦田网友:你听说过“司法腐败”、“冤假错案”这类频率很高的词语吗?????看来中纪委严查司法腐败、痛打政法系统”老虎“和”苍蝇”,是找准方向了!!!中纪委英明

发表于 2014-9-28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秋后麦田网友眼里,永远没有“司法腐败”和“冤假错案”,他只关心官司的输和赢,哈哈
发表于 2014-9-2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把一片骂声都留给了“秋后麦田”??

发表于 2014-9-2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万象丛林 发表于 2014-9-28 16:06
江湖有句话:“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就是江湖给律师的肖像描写

这个好像不是律师的肖像描写啊?他们没有大盖帽(且大盖帽绝大多数是好人)。江湖上失传已久的移花接木之术又重现江湖了?楼主是第几代传人?晚生膜拜不已,只希望不要再掀起江湖血雨腥风!

发表于 2014-9-28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静若止水 发表于 2014-9-28 16:22
秋后麦田网友:你听说过“司法腐败”、“冤假错案”这类频率很高的词语吗?????看来中纪委严查司法腐败 ...

呵呵,其实你跟我一样,想腐败没机会而已。所以我们还需继续努力,争取这一生能腐败个十次八次的。

发表于 2014-9-2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版老实人 发表于 2014-9-28 16:28
在秋后麦田网友眼里,永远没有“司法腐败”和“冤假错案”,他只关心官司的输和赢,哈哈

你这两点说的太对了,第一:我就是对当事人相当负责,一旦官司到了我手我就只关心官司输赢了。第二:我的眼里确实没有司法腐败和冤假错案,那是因为我心里有。

发表于 2014-9-28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柔情抗拒战争 发表于 2014-9-28 16:32
怎么把一片骂声都留给了“秋后麦田”??

谢谢哈!请从“骂声”者字的大小、颜色、字体的转换和发帖时间(16:06;16:22;16:28)就可知。足见其人之()()、()()且()()()()!

发表于 2014-9-28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网络互动。:):(:(让不良行为大白于天下
发表于 2014-9-2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9-28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宁山人 发表于 2014-9-28 11:31
尊敬的麦田网友:

      谢谢您中肯地指出我的错误!

      尊敬的山人,首先原谅我对你的不了解。
      看了你通篇博同情、博关爱、博别人支持的发帖,才知道你不是男性公民。主要是被你“山人”之网名所迷惑。因为男人无不掷地有声,铮铮血性!唯极个别小女人,嘤嘤而作可怜状!但至少你还算得上女汉子,所以男就不与女斗了。本着日行一善之原则,我还得提醒你一句,你有高血压,一定要保持心境开阔、心胸坦荡哈。并祝早日康复!
发表于 2014-9-2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秋后麦田”来自何方,为何这般为胡某辩解,这下犯了众怒了。

发表于 2014-9-28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后麦田 发表于 2014-9-28 20:07
尊敬的山人,首先原谅我对你的不了解。
      看了你通篇博同情、博关爱、博别人支持的发帖,才知 ...

骂我是女人是吧?我怎么觉得有人连女人都不如?

同情我可怜吗?咋就没看到有人比我更可怜?

想激怒我?没那么容易吧?

想惹我也跟着骂人?我品位不会那么低吧?

看看网友们都说了些啥,该消停消停了。

发表于 2014-9-29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划伤、割伤、刺伤、砍伤…… 本帖最后由 战立克 于 2014-9-29 07:42 编辑

发表于 2014-9-2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小学生现在说得赢就说,说不赢就挠起刀儿夺,现在的娃娃咋整哦,我们往年就是被古惑仔害了,但是也是拿拳头整嘛,教育主要还是靠父母,真担心以后自己的孩子变坏。

发表于 2014-9-29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二中高三某班女学生小敏在学校宿舍被自己的同班同学小丽用削铅笔用的美工刀“袭击”,造成小敏胳膊、肘部、面部等共5处划痕,其中最长伤痕达8.9厘米。

发表于 2014-9-29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回复的很详细,现在问题的根源不是如何处理人,是如何预防,家长们  自己平时过问孩子了吗  等出了事才知道着急,找这个找那个  孩子教育不是别人的事!呵呵!我认为现在的人只知道生孩子不知道管孩子,觉得管孩子是学校是社会的事情,观点都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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