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住建局履职行动 执法局纪检组立案调查
2014年春节促销宣传活动的奖品轿车至今还摆在现场(上图)
(记者 金世宗)日前,本网报道了四川绵阳三台县景福镇“景福商业城”,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修建数万平米住房,引起网友的质疑:三台县住建局在干什么?因为违建,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因为是违建,房屋质量堪忧?就此违建,是否最终以罚代法?罚了款,就有了合法手续,房屋就可以合法销售?高达10层的民用住宅也就合法了么?
对此,三台县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台县住建局对中国建筑新闻网的报道高度重视。对王军无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违法修建房屋并销售,已立案调查,最终将依法处理。质量检测有问题,坚决依法拆除。对超高楼层,要么拆除,要么安装电梯。同时,局纪检组也正在对相关涉事人员是否违法违纪,是否有渎职行为进行调查。
而开发商王军则认为,是自己不懂建筑法律法规和房屋开发导致了违法建筑出现,并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接受处罚。
划拨仓储用地属性未变 实际已成“景福商业城”
9月11日,记者采访了三台县发改局副局长王勇。王勇在反复斟酌后告诉记者,2012年2月,已并入发改局的原三台县粮食局,以处置国有资产名义,组织拍卖了景福镇观桥粮站向阳粮所的划拨仓储用地。因为该宗土地为国家划拨仓储用地,涉及土地出让后的变性问题,在面积和相关手续上与王军发生了纠纷,后由三台县法院调解,已经达成了解决意见。对于当初土地拍卖的面积,王勇一直不愿正面回答。究竟当初拍卖的面积是多少,我们不得而知。只是王勇不断强调,最后以国土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记者在三台县国土局了解到,三台县原粮食局当初拍卖的仓储用地由两块组成,一块2730平米,另一块为1748平米,因为要除去公共用地,就只有4000多平米。虽然王军已建成并出售了大部分商住楼,但该地块属性没变,还是国家仓储划拨用地。三台国土局土地利用股股长李长明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更变土地性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国土部门本可以查处,但在规划区内,由住建部门负责。个人或组织拍得土地后,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国土局才办理土地使用证,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规划等建设手续。
记者9月12日在三台县发改局看到一份致王军妻子应永敏的《关于观桥粮站向阳粮所(火神庙)房地产处置后有关过户手续办理情况的说明函》。内容如下:土地的用途已经景福镇人大讨论通过,规划为商住用地性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已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应由买卖双方缴纳的税费已足额缴纳。土地变性与过户手续已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发改局等部门上报县人民政府,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之中。落款日期为2014年6月25日。
可是,记者在调查中获得一份2013年9月10日由三台县发改局向景福镇政府发出的土地变性的文件,这份文件与2014年6月25日发出的文件上的土地面积相差1000多平方米。那么,是谁当初要多给王军这近2亩的土地?为何有媒体介入调查后改为4000多平米?
发改局2013年9月发出的土地变性文件(上图)
执法局立案调查建筑违法 纪检组立案调查涉案人员
王军以个人名义,在景福镇街上修建最高达10层楼的“景福商业城”,面积多达3万多平米。无立项、无报建、无施工许可证、无正规施工设计图纸的“多无”违法建筑。没有开发资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职能部门监管,没有竣工验收,三台县住建局还为其颁发了部分房产证。有网友质疑:三台县住建局是否涉嫌违法办证?三台县住建局如此蛮干究竟为什么?
记者欲采访当时为王军办房产证的部门负责人龙训海,龙说在外面办事,9月12日与记者见面;而另一位给王军办理规划许可证的负责人谭小兵也说在外面办事,同样约记者在9月12日在住建局见面。令记者纳闷的是,当记者9月12日来到三台县住建局时,办理房产证的龙训海,负责规划的谭小兵都不在,接待记者的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称,将由三台县住建局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的问题。
王军修建“景福商业城”A栋的规划是多少层楼?房屋产权证是依据什么办理?是谁批准办理?超高部分怎么处理?三台县住建局法规股长徐明告诉记者,自景福商业城被暴光后,三台县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一路由局纪检组对相关人员是否渎职、违法办理产权证进行调查;另一路由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因为王军是多重违法,目前,正在调查中,对其违法事实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如果王军还继续施工建房,将采取强制停工。对超高楼层,要么责令拆除,要么安装电梯,查处后会给公众一个交代。
可是,就在记者核实相关材料准备完成稿件时,圣丰建筑公司有关人员发来了两张9月16日景福商业城依然在施工的照片。
9月16日依然在进行商混施工的景福商业城(上图)
由此可见,任何法律法规和建设监管部门,对景福商业城的违法建设,至今都是无法阻止的。
对话王军 因为不懂房屋开发造成了多项违法
当事人王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为不懂房屋开发,所以造成这么多的麻烦,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王军称,他一直在浙江做生意,早在2002年,景福镇政府到浙江招商,他就回来以46万元从粮站手头买了一块地。购买后,景福镇政府又从他手里拿走了部分土地款,这块地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就一直闲着。直到2008年 ,汶川地震后,景福镇政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他就把这块闲置的土地用作房屋建设。
当记者问道;施工方圣丰公司项目负责人税兵告诉记者,你们签订协议时,是以灾后重建项目签订的,你承诺了相关合法手续随后完善。王军对记者解释称;我修建的房子,是灾后重建房,不是灾后重建项目,这是理解有误。我是个人建房,与公司无关,判决书上也确定了的。但记者在合同上以及圣丰建筑公司向王军交付房屋的凭据上,明确看到“四川晶品房地产有限公司”王军的亲笔签字及私章。
圣丰建筑公司2012年完工交房时王军的签收收条
所签合同上均有晶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和王军签名
对此,圣丰建筑工程公司的法律顾问告诉记者;王军的个人建房一说根本就不成立。公司印章及公司法人印章、签字均完全体现在合同里,何来个人行为一说?每一个法律工作者,绝对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记者问当时有关部门是否查处或阻止过违法建设时,王军称;那段时间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建设部门从来没有阻止过施工建设。我也因为不懂房屋建设,所以导致多重违法。目前,我已经接到处罚告知书了,这个事情我晓得肯定是落在我头上了,肯定是要遭哩喽!
王军承认,2013年三台县住建局就对他的违建立案调查取证,因为他在浙江,不在三台县景福镇,是自己的错。王军说他是做贸易的,不懂房屋开发,修建房屋成本高,与施工方出现扯皮现象,很是头疼。对这些违法建筑,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那么,对王军开发几万平米的违法、超高建筑,三台县住建局怎么处理?三台县建设局的相关人员在景福商业城的违法违规建设中,究竟有没有以权谋私、违法违规和渎职行为?如何给王军几千平米的违法建筑办理的房产证?已经办理的房产证还是合法的产权证吗?本网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