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民办代课教师问题都是“和谐”惹的祸。实际上大部分民办代课教师根本就不具备任教的资格,他们的知识面和教法早已落伍,他们对《大纲》和素质教育的理解也相对滞后,从对学生教育负责角度早就该全部辞退,国家30年以来也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各地落实辞退不合格的民办代课教师,但二十年前辞退民办代课教师时,他们到处找人说情,死缠烂打要教书,十年前要辞退他们,他们又打着“和谐”的旗帜到处上访到处闹,又被搁置,所以一搁就是二三十年,现在这二三十年的任教经历更是成为了他们博取同情,无理取闹的法宝。教了几年书国家就应该把你纳入正式编制?那以前农民伯伯教了几十年公粮,现在的农民伯伯不但不交公粮还要拿国家的补助,那是不是农民伯伯些都要找国家退几十年的公粮哦!民办代课教师本就是历史遗留问题,这个群体本身早就不应该存在的,用现在的政策去处理历史的问题,那是不是该给迟志强平反,给刘青山翻案哩!
对于这次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是否合理我觉得我还不具备评价的资格,留待时间和历史去评价吧,但对补偿这一项,连过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都考虑纳入了补偿范围的,就这一条我想还是能证明这个政策的全面性和公平性的,死人的账是最好赖的人家都没赖,怎么可能赖活人的账,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虱子扣唛!当然明对于22考室的秩序混乱的情况因为没见到,所以不表态,但一个考室的混乱就要取消本次考试的所以成绩,我看提出这个意见的人才是想浑水摸鱼哦,我看这个要求是不合理的,提出这个要求的人至少在品格上是个自己利益至上的自私的人。我们处理问题应该就事论事,对于监考人员的渎职问题,应该由考务办和纪检部门调查处理,教育局怎么给得出说法。
真心奉劝各位“老师”,民办代课教师的辞退是历史的潮流,你们下岗后生活的困难可以找当地政府给予帮助,与其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这渺茫的上访中,不如昂首挺胸在另外的领域证明你们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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