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日前,我区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的通知》,成为全市率先开展“事实孤儿”救助工作的区县之一。我区现有的150名“事实孤儿”将从2014年7月1日起得到救助,救助标准系全省最高。
一是将事实孤儿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畴,农村低保101元/人.月;城市低保360元/人.月。
二是事实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城镇事实孤儿300元/人.月,农村事实孤儿500元/人.月,事实孤儿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家庭其他成员继续享受城乡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政策。
三是事实孤儿的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经费由区民政局在医疗救助经费中全额资助。
下载APP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举报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