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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oaisecai

[安岳新闻] 安岳东井沟小山峡烤鱼发生命案 凶手叫嚣杀人能用钱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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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01:15
630楼的朋友,道德绑架不了法律。舆论也强奸不了司法,死者的家属固然可怜,但影响不了法律的公正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01:51
还是希望警察拘押参与打架的公务员对死者方参与打架的人姑息,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是对人民的不公正。

发表于 2014-10-15 06: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的警察,为人民?

发表于 2014-10-15 07: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15:20
死了哇,赔钱,这么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15:21
对了这事已经引起北京的关注了,不知道咋回事
uks

发表于 2014-10-15 15: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可能是嘛。北京手机网友,你代表北京吗?呵呵

发表于 2014-10-15 17: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处处晴天 发表于 2014-9-28 10:06
我刚才在优酷看到那几个凶手作案前的视频老

李炎也是个杀人犯黑社会团伙公安机关应打击


发表于 2014-10-15 17: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炎也是个杀人犯

发表于 2014-10-15 17: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炎团伙属典行黑社会性质,李炎曾杀死一个人,公安机关应打击这个团伙

发表于 2014-10-16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uks 发表于 2014-10-13 09:43
哎、我本来不想出来说那个过程的,主要是现在大家都是东听一句西听一句组合起来的、但是我朋友跟我说的跟61 ...

继续关注中!
第一,你举那个"我爸是李刚"的例子与本案并没有共通之处.你也一直关注回帖很久了,相信你也看过安岳论坛里死者父亲写的帖子.事情经过是不是他说的那样,警方会调查清楚的.当时在场那么多人,陈涛是不是当着警察的面阻拦路过的人救人,别人还遭挨了一酒瓶瓶这事,你敢说是他编起来说的?你敢说警察没问过那挨了一瓶瓶的?在目前警方没有公布案情的情况下,死者方发声了,如果这些不是事实,为什么陈涛的亲友没有出面说明情况??杀凶案何种性质,不由你说了算,也不由我说了算,得由法院说了算.我两个在这儿争半天有毛线的作用.
第二,将就你的话回你:你也是听说朋友说如何如何.说个半天,你也是听说的.那么,你所谓的朋友说的就是真相?你口口声声站在中间位置说话,那么你听说的经过又如何保证自己的观点是在中间位置?
第三,有个故事叫<皇帝的新装>.那皇帝就是典型的被人遗笑几百年的SB.有的人明明拉偏架,还装起一副中间人的立场,还以为大家都不知道.这不仅仅是SB,这还是装B!其实还不如大大方方承认就是陈家的亲友.装B的UKS,不对不对,你应该叫you SB,你觉得我说的对不对?呵呵....

发表于 2014-10-16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86.109.x 发表于 2014-10-13 09:51
我听到的事实跟618楼说的基本一致,是街对面一桌的人其中一个过来劝架同样遭死者方群欧,是劝架方的朋友实 ...

首先申明:我没有那本事误导网民.我已经在前面回帖说过:我的所有观点都来自于死者亲友的发帖,回帖.
已知事实:死者心脏一刀致命,腿上6刀刀刀见骨.
打不过才失手?呵呵.....你以为都象你一样脑壳进水嗦?

发表于 2014-10-16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uks 发表于 2014-10-13 10:42
听说公务员一个都没被抓,呵呵,果然公务员还是要牛逼一些

首先我相信安岳警方面对这样一件引起围观的刑事案件,一定不敢掉以轻心,没人敢循私枉法,警察一定会依法办案.当时参与打斗的人,小三峡老板,服务员等等肯定会首先作为调查第一对象.
如果真有公务员参与打斗,不管是哪个单位的,肯定会被暂行扣留或者行政拘留.
已知事实是:死者头上有钝器击打痕迹,没有所谓的公务员被抓. 我只能相信前面的如果不存立,也就是说当时没有所谓的公务员参与打斗.亲,你还相信网上说的死者方十多人打两人,还有公务员参与?这两人被打得够,另一桌的人打抱不平才跑过来帮忙,连捅7刀一时失手??我思前想后,还是只有"装B"二字比较适合你!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6 23:12
美酒加香烟,看来你是死者的亲属才会知道那么多细节:1、富二代叫陈涛你怎么知道?网友只公布了姓陈,并没人说叫陈什么?2、死者的尸检报告现在属于警方机密的东西,你又从何得知?3、现在这个帖子是死者一人之说,上面有人已经说了当时在旁边那桌吃饭,目睹了全过程,相信目睹全过程的不止他一人,会有很多人看到,警察也会去取证,不是你或者我、或者死者家属说了事实就那样了,死者父亲目睹了全过程吗?他也只是听说,还有个很简单的事情,你我不相信这些,大可去小三峡问,我相信现场人跟富二代或者死者都没任何联系,不会昧著良心歪曲事实。大家又何必为你所谓跟你不相干的事情来争?争了就赢了?争了死者方就把这个事情说成他说的那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6 23:24
这个事情无公务员?死者是什么?工商所扫地的?只是不幸他成了死者,所以就无公务员一说了?真的搞笑你们,一天在网上说这样说那样,去小三峡周围问哈,我住在那附近,也经常去那附近吃饭,很多那晚的见证人,大家也摆起这个事情,根本跟死者父亲说的是两码事,美酒加香烟那位兄,请不要发起对我的声讨,我只是实话实说,因为我是听当晚很多看到事情经过的人摆起,并不是偏帮富二代,你不服,在这上面说了都没用,去事发地小三峡好好问问,不要死者老汉发个哀求书就是事实了,他的死者家属,这个事情没结案之前,他是受害方,他想怎么说都可以,连警察都把他没的办法,但是不代表就是事实,他的用心在何处?为什么这么颠倒是非,我们都不知,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如果他真的觉得自己冤,那他大可闹到省上去,为什么只在安岳这个地方兴风作雨?
发表于 2014-10-16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酒加烟灰 发表于 2014-10-16 22:02
继续关注中!
第一,你举那个"我爸是李刚"的例子与本案并没有共通之处.你也一直关注回帖很久了,相信你也看 ...

我只能说 你肯定是死者方的托  句句话都是偏袒死者方 你觉得你个人装中间人别个看不出来是吧?   你说拦人救人   死者还被挨了一酒瓶  意思就是死者方说一句你信一句 打个屁你也要接到的意思嘛  怪不得 真的很要臭

发表于 2014-10-17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39.201.237.x 发表于 2014-10-16 23:24
这个事情无公务员?死者是什么?工商所扫地的?只是不幸他成了死者,所以就无公务员一说了?真的搞笑你们, ...

我尊敬你!第一是因为我看到有人说当时打架的还有公务员.还要求处理...本来这个唤声是很正义的.给人感觉是有很多公务员参与了打架.现在看来你说的是事实,就他一个是公务员.人都死了还要咋个处理嘛?
第二,你有权相信你听到的经过.那么你也有权说出自己的观点.我相信死者父亲的说法,所以我仍保留我的观点.这并不代表我在针对你个人.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不想再跟哪个争.相信警方会有结果的.
第三,不知道651楼是不是你.一并回复:我是看到死者父亲母亲16号(今天)发的帖子,才知道他叫陈涛.
第四,我问过工商上的朋友,尸检的大概情况他们说是来自死者父亲.你说如果他觉得冤,可以到省上去闹.现在警方案都没结,他闹哪样啊?有啥理由闹嘛?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更证:仍是听工商上的朋友说的:死者从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公务员,他是事业编制人员,至于工商局是不是设有下属的事业编制单位,我也搞不懂.也许跟其他局行一样有公务员编制,也有事来编制也说不定.


发表于 2014-10-17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嘴巴放干净点 发表于 2014-10-16 23:46
我只能说 你肯定是死者方的托  句句话都是偏袒死者方 你觉得你个人装中间人别个看不出来是吧?   你说拦 ...

我很久之前就已经说明了:我自愿当死者方的水军.对这个问题你能理解说明你的语文老师是合格的.不能理解说明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偏袒也好,自以为是也好.我按我自己的理解,根据所知的事实对网上一些觉得不符合逻辑的观点进行反驳,你也可以偏袒的.
医生说嘴巴不干净的人,说话是很臭的.亲,你该刷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7 01:08
我关注这个事情很久了,我发现这个案子在我们本地的大众网并没有什么反响,因为安岳本地的人多、死者是什么人什么背景大家都清楚,所以大家都看一下并不评论,为什么在麻辣社区这么多人围观呢?因为:美酒加烟灰:过度的渲染了这个案件的细节,夸大了富二代当时的情绪,而且直接点名人家的姓名,挑起网民对为富不仁的富二代的声讨。死者的哀求书说明不了问题,当天晚上打架的公务员本地人小三峡一问就知道。前面的公务员打架的贴子基本是属实。死者已去他是什么身份已经没有必要声讨了。美酒加烟灰:你的公务员打架的辨解苍白无力,多去了解下然后在来发帖。还是那话公务员参与打架应该严肃处理,因为公务员不应该这样对待人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7 01:21
另外美酒加烟灰,我不帮死者也不帮富二代,我单独和你打个赌。如果是有公务员参与了打架(死者除外),你输我一包中华就是,如果没有公务员参与打架,我输你一包中华。警察迟早会公布案情,而且街上到处在传是那些那些。我们网民是最恨这些拿国家工资,享受国家福利,却为非作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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