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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争鸣] 看了县医院关于临聘人员不买保险问题的回复,发表几点浅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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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县医院关于临聘人员不买保险问题的回复,发表几点浅薄看法:
网民“收了这群猪妖”所反映的“县医院为啥不给临聘职工买保险”一事不实,现回复如下:
   一、我院临时工人员社保执行情况:从 2012年起,我院临时工(包括清洁工、护工、导医、保安、锅炉工等)实行每年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临时工人员流动大,而养老保险等需以年份进行缴费。为便于管理,结合临时工个人实际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实行临时工社保报账制(即先由个人购买,凭发票到医院全额报销单位应承担部分)。医院为此多次召开了临时工社保工作协调会议,宣讲政策,并要求积极主动购买社保。
      二、部分临时工未购买社保的原因:一是部分人员年龄已超过退休年龄,政策内无法购买,医院以现金形式发放本人;二是部分人员为失地农民,当地村社承诺购买,本人不愿重复购买,经当地村社证明后,医院参照标准,以现金形式返还本人;三是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
    看法:
1.以临时人员流动大为借口,不买养老保险。首先,临时人员流动大,何为大,一季度临工更换一半,还是半年或在一年、两年更换全部。流动大的依据在哪里,拿什么数据支撑?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但未曾提过可根据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可以不为临时人员购买保险。
2.便于管理,结合临时工个人实际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实行临时工社保报账制(即先由个人购买,凭发票到医院全额报销单位应承担部分)。
我个人是这样理解这句话的:个人先以居民的身份购买保险,然后单位全额报销按职工保险计算单位需承担部分。乍一看,医院完全没有推脱责任,该承担的保险部分都承担了,只是缴费方式有所差别。仔细推敲却存在较大问题。以养老保险缴费为例,首先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计入统筹账户),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计入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对于个人来说医院全额报销单位应承担部分,在目前看来是有利的,因为临时人员不用缴纳一分钱,同样有8%计入个人账户,但当你在领取养老保险的时候,就明显表现出来;对国家来说,养老保险计入统筹部分明显少了8%。
在如今“社会统筹账户资金不足,为了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占用了个人账户资金,逐渐形成了个人账户的“空账””现象日趋严重的情况下,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医院,不仅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反而罔顾国家利益,做出如此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实在令人汗颜。最基本的养老保险都存在如此问题,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医院的处理方式就不言而喻了。古语有云:无利不起早。县医院费劲周折,而没有任何利益是不可能的。至于什么利益,只有医院自己更清楚。
3.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看到这段话是我都分辨不清不愿购买的人到底是不是有问题。国家赋予了劳动者依法享受保障的权利,居然有人选择放弃,这个到底是事实还是医院为逃避责任的托词大多数稍微有点头脑的人动下脑筋应该都能作出选择。
终究根源,造成县医院作出如此回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人社局市的不作为。
因为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显然人社局是知情的,不然县医院不敢作出如此回复。同时也说明人社局是没有实施权利并执行相关规定的,不然县医院也不会明目张胆的写明原因。
2、县卫生局监管不力。
虽然原帖发表后,卫生局及时作出“现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及时予以回复”的回复。但即县医院作出相关回复后,卫生局并未将调查结果公告,这表明卫生局对县医院以上述理由不为临聘人员买保险的行为是默许了的。
关于跟帖中的押金问题,后面的回复并未提及,看来网友说的“确有其事”并无道理。劳动法第一章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作为国家事业单位,公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条款,单位领导胆子确实大了点。
正是因为相关职能机构工作不细致,调查问题不深入不彻底才导致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深受影响却无法维权。本想通过网络舆论促使相关职能机关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却被几句应付性的回复早早了之。
虽然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利益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但为长远利息而放弃现时“饭碗”还是大多数人不愿意的。但这终究不能作为相关职能机构不作为的藉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本目的就是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迄今为止活动已过一年多时间,是否真正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确实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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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30 12:11
说得太好了,规定买五险一金,但是只买社保,医院占大便宜了。官官相护啊,为啥不查一下医院的领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30 12:11
说得太好了,规定买五险一金,但是只买社保,医院占大便宜了。官官相护啊,为啥不查一下医院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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