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租销售”也叫售后包租、售后回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促进销售,在其建筑楼盘出售时与买家约定,在出售后的一定年限内由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代理出租的方式进行包租,或者直接由该企业承租经营使用,包租期间或者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
这种营销手法,其实质就是先销售后承租,同时给予固定比例的租金回报。
但售后包租:国家早已叫停,而现实屡禁不止。2001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还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2006年6月,建设部也明确发出风险提示,全面叫停“售后包租”产权式商铺,指出以“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形式购买产权式商铺,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也会给社会带来许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针对禁令,不少开发商的返租其实是“打擦边球”或者玩文字游戏,如开发商企业为了逃避这一风险,往往指定第三方法人或者开发商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利用这些方式销售房产。
由于以返租回报方式推售的楼盘基本上属预售性质,不可能有产权证,而按法律规章,未经确权的物业不能出租。因此,开发商在预售阶段与小业主签订的所谓“租赁合约”是不合法的。
请务必小心!投资商铺有风险 ,“售后返租”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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