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15|评论: 0

[群众呼声] 广东中山:19名出嫁女告区政府 讨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29 09:09 | |阅读模式
广东中山:19名出嫁女告区政府 讨回200万土地分红 2014年03月 06日 06:59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论坛 | 扬州网官方微博 | 乐活扬州
字号:T|T




    原标题:19名出嫁女讨回200多万分红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覃素玲 通讯员阮霭芬 丘源源 通过法律途径,中山市石岐区的19名出嫁女状告石岐区政府,最终成功讨回200多万元的分红款。昨日,中山市律师协会向记者透露,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2010年10月28日修订后,中国首例出嫁女集体诉讼区政府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
    20纸诉状集体告政府
    2011年5月期间,中山市石岐区某经联社出让了一块土地使用权,男性股东可以每人分配8万元,但其中23名出嫁女股东却只能每人分配4000元,故此引起该23名出嫁女股东不服。
    在代理律师胡文坚的指导下,该23名出嫁女股东向石岐区办事处递交了《行政决定申请书》,但均没有得到任何书面回复。随后,出嫁女们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但中山市人民政府维持了石岐区政府的《决定书》。
    出嫁女们收到《复议决定书》后,20纸诉状集体将中山市石岐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伍女士等多名出嫁女股东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受理,并作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1年11月28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的开庭审理,庭后,代理律师书写了《补充诉讼意见二》递交给法院,要求法院早日作出公正判决。
    该案件有标杆性意义
    戏剧性的是,就在法院准备作出判决前,石岐区办事处突然重新受理了行政申请,并作出《行政受理通知书》,决定立案受理伍女士等出嫁女股东提出的“确认享有某经联社股份”的请求。
    记者看到,在石岐区办事处作出的19份《行政处理决定书》上,写明:“被申请人某经联社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发伍女士等19名出嫁女安居工程分配款和发展股分红合共200余万元”。
    但是,《行政处理决定书》生效半年多,案件当中的某经联社和第五经济社既不提出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一直拒不履行。2013年7月12日,石岐区办事处向中山市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