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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医保缴纳年限查询的问题(涪城区社保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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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4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绵阳市涪城区供销社的一名职工,单位是集体所有制企业,2005年已破产,单位破产后医疗保险是我自己缴纳。按照当时给我们宣讲的政策,医疗保险连续缴纳20年,投保人达到退休年龄即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前段日子,我到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查询我本人缴纳医疗保险的年限,查询窗口说查不到,退休之时结算才能查到。
①  想问问为什么窗口查不到我的缴费年限而必须要退休之后才能查到?
②  按照当时给我们宣讲的政策,如没连续缴纳20年,医保缴费年限清零,享受不到医保待遇,
③  现在,中心的工作人员又说,到达退休年龄缴纳年限不够20年,可以通过补齐剩下年限未缴纳的费用的方法,继而享受医疗保险,请问是有这样的规定吗?


本帖最后由 青烛 于 2014-10-14 11: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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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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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背包客123
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号)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以上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上上年市平工资)为最低缴费基数据实缴纳,单位缴费率为7%;职工缴费率为2%,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参保人员以上上年市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率为9%。
该办法第十条规定 累计缴费年限满20 年,办理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缴费不足20 年的参保人员,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当年缴费基数的7%为标准,由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趸缴补足20 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不愿一次性趸缴的,经本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不缴纳一次性趸缴费用,终止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号)全文内容可在绵阳市医保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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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我也关注,顶一下,我也是单位破产的下岗员工,这10年养老保险一直是自己在交,但是没有交医疗保险,不知道等退休后,还能不能补齐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本帖最后由 499086229 于 2014-10-5 15:46 编辑

发表于 2014-10-5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民生问题,帮顶并关注。
发表于 2014-10-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号)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以上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上上年市平工资)为最低缴费基数据实缴纳,单位缴费率为7%;职工缴费率为2%,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参保人员以上上年市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率为9%。
该办法第十条规定 累计缴费年限满20 年,办理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缴费不足20 年的参保人员,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当年缴费基数的7%为标准,由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趸缴补足20 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不愿一次性趸缴的,经本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不缴纳一次性趸缴费用,终止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号)全文可在绵阳市医保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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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号)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以上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上上年市平工资)为最低缴费基数据实缴纳,单位缴费率为7%;职工缴费率为2%,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参保人员以上上年市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率为9%。 该办法第十条规定 累计缴费年限满20 年,办理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缴费不足20 年的参保人员,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当年缴费基数的7%为标准,由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趸缴补足20 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不愿一次性趸缴的,经本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不缴纳一次性趸缴费用,终止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号)全文可在绵阳市医保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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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涪城区社保局 发表于 2014-10-9 17:03
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号)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单位在职职工基本 ...

咦 没认证叱

发表于 2014-10-1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4-10-15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说明到哪个地方能清楚解决问题呢??????

发表于 2014-11-27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P

发表于 2014-11-29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年,明说嘛,不就是想收钱不保险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15:35
我是绵阳涪城区今年五十了想给儿女减少负担就到社保局咨询能不能一次性卖上十年剩下就一年一年给到了55就可以领钱,工作人员说不行。同是绵阳管辖其它县都可以而我们涪城区就没有这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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