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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版主要自重、坛友要自爱、相关部门要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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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这些事还是它双方去解决,如涉嫌敲诈,当事单位应依法维权,向公安报案。不能把要赔偿说成敲诈,就如你莽娃儿让医学院赔偿48000元,这是敲诈不?个人认为有些政府部门严重违法违纪,又想不受法律处理,又想给钱免灾,给了钱,面子又过不去,就叫这敲诈哪敲诈,严重点这是行贿,不是敲诈,敲诈是无中生有,编造事实这才叫敲诈。这敲诈哪敲诈都是政府部门不作为造成的,要是有网友发贴,纪委监察立马调查,还会有“敲诈”吗?要是相关部门发现敲诈立马报案,还会有“敲诈”吗?有些明显的违规违法,证据在网上摆起,相关部门就是不来气,屁民要是违点法,立马高标准处理,本人认为我们有时应声讨的是政府不作为,渎职,而不是重点放在网友上。我们一定要分清谁是弱者? 本帖最后由 专查贪腐 于 2014-10-9 12:52 编辑

发表于 2014-10-9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查贪腐 发表于 2014-10-9 12:35
本人认为这些事还是它双方去解决,如涉嫌敲诈,当事单位应依法维权,向公安报案。不能把要赔偿说成敲诈,就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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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查贪腐 发表于 2014-10-9 12:35
本人认为这些事还是它双方去解决,如涉嫌敲诈,当事单位应依法维权,向公安报案。不能把要赔偿说成敲诈,就 ...

请不要混淆概念。

医学院退赔我4800元,那是他们多收的不合理费用,有明细的。而且从发帖开始到结束,有关退赔部分的数额都公开在网上讨论,要求对方按规定合理合法退还,一切都见得光。

如果某网友,注意我强调的是“如果”,因为自己几十块钱的损失,发帖后,自认为可以要挟,私下要求相关部门给其数千元封口,而且这费用是用来请“知名网友版主吃饭”以删除负面消息的,很显然,这不叫赔偿。因为没有任何法律保护这种赔偿。它很明显就是性质恶劣的敲诈勒索。它会败坏论坛名声,会令很多人对网友提的意见情绪抵触,破坏论坛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公信力。

我们支持有理有据地索回因为政府部门原因损失的合理费用,但绝不支持这种无下限的下流勾当。政府部门不作为,你可以举报,可并不是能敲诈勒索的理由,更不是强调自己弱者身份的托辞。

所以,声讨政府不作为、渎职等的同时,也绝不容忍这种恶行。因为它和前者性质一样恶劣,而不是截然相反。

发表于 2014-10-9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是怎么产生的?
发表于 2014-10-9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4-10-9 13: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所言,保持论坛的公信力

发表于 2014-10-9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仗义直言,一身正气!

发表于 2014-10-9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后,自认为可以要挟,私下要求相关部门给其数千元封口,而且这费用是用来请“知名网友版主吃饭”以删除负面消息的,很显然,这不叫赔偿。因为没有任何法律保护这种赔偿。它很明显就是性质恶劣的敲诈勒索。它会败坏论坛名声,会令很多人对网友提的意见情绪抵触,破坏论坛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公信力”。
   南充的执法部门,你们在上班没得?

本帖最后由 西体娅 于 2014-10-9 14:39 编辑

发表于 2014-10-9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4-10-8 21:19
当然敢发誓。

从2008年8月28日注册进入这个论坛后,我没有接受过一分钱的红包。

支持莽娃儿维护社会“正义之举”,净化网络环境: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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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菜刀砍英雄 发表于 2014-10-9 13:26
版主是怎么产生的?

以前是论坛选举产生的,大家投票决定,而且言明一年就换人……
发表于 2014-10-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4-10-8 23:20
动机不纯之人太多,想借论坛揩油者需自己掂量一下:到底自己有几斤几两。

       有些帖子纯粹是 ...

哎~~,这指向很明确嘛。

发表于 2014-10-9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脑壳明显不够用了,你们说的太高深,不过莽哥说的在理,这个我还是看懂了的,其他的就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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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理其实很简单。

大伙儿都觉得论坛能解决一些问题,所以积极发帖。可有些人耍花招,损人利已利用大伙儿的热情谋私利,久而久之,谁还会认真解决问题?谁还会相信论坛?论坛就会消亡。

所以这种事要坚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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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2.195.13.x 发表于 2014-10-9 09:05
手机回复的不用回答。也许不想暴露,也许不方便登录。此帖该置顶。

稍等,版主还没看见。

发表于 2014-10-9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是要支持的

发表于 2014-10-9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公平,公信。论坛才有“权威性”。几颗耗子屎,为了私利把论坛搞“沙”了,哪个还来张势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23:25
支持莽娃!

发表于 2014-10-10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些太坏鸟;P

发表于 2014-10-1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4-10-9 17:11
以前是论坛选举产生的,大家投票决定,而且言明一年就换人……

当上了干得好应该是终身制!

发表于 2014-10-1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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