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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 发表于 2014-10-11 12:30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社区命名为“麻辣社区”。
凤凰涅槃人 发表于 2014-10-11 17:22 看到蚊版发了这么多的条例甚至法律条文,近来很少发帖说话的老头子我,不想说话也借此说几句。说得不对之 ...
蜀三 发表于 2014-10-11 14:08 看到你还在这帖兴致很浓就想问:不喜欢和平吗? 想到这位楼主不欢迎我就咽下去了。
猫佴坝 发表于 2014-10-9 22:02 说句老实话,这个王有为最近有长进。第一,没再见到密集乱骂;第二,不太乱冒洋码子; 第三,发出过一个主 ...
我不是李寻欢 发表于 2014-10-11 20:28 妹呀,你哩两个“不难解释”好难理解哦,整得我云里雾里哩,你到底想表达啥子哦?楼主不欢迎你你就弄格上 ...
我不是李寻欢 发表于 2014-10-11 19:45 我还以为你们几个老坛迷,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呢!有些时候言行要谨慎,某种意义上讲你们是其他坛友的表 ...
我不是李寻欢 发表于 2014-10-13 12:50 有一种解释意味着强辩!面对王有为四处随意骂人,招至众怒的既成事实,再多的解释都是徒劳,再多的解释都显 ...
王有为 发表于 2014-10-13 17:50 我觉得你在精神上已有偏执趋向。 另。 我无意伤害你。
我不是李寻欢 发表于 2014-10-13 19:25 是的,我的偏执是因为你的“坚持”!这么多年你一直坚持自大、自居西坛高人;这么多年你一直坚持出口成脏 ...